2018琼台师范学院对口单招录取原则及办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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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2 10:26:50

(一)录取原则: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我校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报考考生数,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专业文化素质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入围(合格)最低分数线,并在5月5日前通过我校网站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也可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成绩);

2.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文化素质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若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按《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成绩顺序比较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

6.已被我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报考普通高考,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

7.我校把拟录取名单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核通过后,将在我校网站首页公布,公布时间拟定于2018年5月20日后;

8.录取通知书在海南省考试局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后发放(预计2018年8月份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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