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办法
考生投档录取成绩为技能(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与文化综合(语文、政治、英语)考试成绩之和,按考生报考专业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获得地市州级以上的技能大赛奖项的同学,在报名期间要备注获得何等奖项,于3月17日前凭获奖证书原件到招生工作处备案,可享受以下政策:获得地市州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享受20分加分政策;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可免试录取,录取专业由考生与学校双向确定;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经核实资格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录取专业由考生与学校双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