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录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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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5 16:44:36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录取安排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考成绩+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1. 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科类划线 。

2.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普通类考生同分情况按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文化联考成绩、学测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艺术类考生同分情况按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联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注:①若6个专业志愿中没有报考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原则上即使专业服从调剂也不会调剂至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

 ②文化联考免试生录取原则上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同一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80%,如果填报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数的80%,按照综合素养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至其填报的其他专业志愿。其中特长自荐生(含体育、艺术、科技、学科竞赛)每个专业原则上限录5名。

3.政策加分:

(1)国家政策性加分:①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②烈士子女可加10分。③少数民族加3分。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可加10分。

(2)有器乐、声乐、舞蹈、美术等才艺特长,并参加相关社会考级拥有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录取时酌情加1-5分。(注:艺体特长生不再重复加分。)

(3)学业水平测试选取最好的4科成绩,按照a为15分,b为10分,c为5分折合加分。

(4)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国家政策性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

注:符合以上加分(学测加分除外)条件的考生,须填写附表4《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政策加分申请表》于1月15-25日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就业处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同时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在4月14日参加综合素养测试时,须将相关原件交至我校招生就业处复核。

4.学校根据以上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5.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同时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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