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云南单招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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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9 17:07:36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云南单招录取规则


1、根据“文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的方式,按 “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按考生类别(普高生、三校生)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单招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同类别考生的录取比例原则上按照同专业相应类别考生(普高生、三校生)报考人数确定,同等分数情况下,按文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确认,并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进行公示,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转专业。

2、已被我校拟录取考生并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报名确认点进行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

确认流程:

(1)时间: 2018年3月26日8时—3月28日18时

(2)地点: 当地县、市、区招办

内容

要求

备注

选择确认

考生携带单招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现场选择拟录公示中的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或选择放弃参加单招录取确认

由县、市、区招办信息员按考生选择通过工作网进行确认

打印确认表

考生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3、2018年4月4日前云南省招考频道网(http://www.ynzs.cn)公示单招预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于7月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批准正式录取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4、录取数据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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