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根据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二、录取期间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2.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考生入学前不组织体检,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凭密码在3月22-30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5.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
6.录取通知书发放:学院4月1日核对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办理完相关录取手续后,4月10日开始邮寄录取通知书;
三、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有关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