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原则

浏览
2018-01-24 14:19:36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18年单招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另一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到另一个专业。考生未明确标注同意调剂的,一律视为不服从调剂。

3.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4.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免试录取。

5.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6.具体事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