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3 月22日前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凭密码在规定时间(3月22-30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院校在4月1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考生入学前院校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统一组织体检, 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180分。
2、铁道机车专业需参加我院报名资格测试(面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3、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最终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