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录取安排

浏览
2018-02-08 16:58:01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录取安排

1. 录取总分

总分(满分220分)=学业水平分数或者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10分)+综合测评分(满分110分,含素质特长项10分)。

2. 学业水平分数折算(总分满分为110分)

新学考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分数计算方式

10门学考按照“A等计11分,B等计9分,C等计7分,D等计5分,E等计2分”方式折算总分。

3. 同分规则

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学考总分及单科分、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分进行排序;还相同时,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靠前的(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不含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

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4确定。

如某专业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9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两位)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

5. 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最新资讯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