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算成绩、入围名单、网络缴费与现场确认
第十六条折算成绩计算方法:普通类、普高招生艺术类考生以学考成绩等第为依据得出折算成绩,满分300分。具体等第折算分数为:
学考等第 | A | B | C | D | 其它 |
折算成绩 | 30 | 27 | 24 | 18 | 0 |
备注:1.确定入围名单时,浙江省考生的学考成绩等第以考生报名时已取得的成绩信息为准,对于外省借读、返回浙江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其学考成绩必须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否则我校不予承认,计为0分。2.确定录取名单时学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3.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合并,取其等第折算后的平均值。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以报名时已取得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折算。折算成绩=职业技能考试得分。
第十七条入围名单确定:依据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以考生折算成绩从高到低,非中外合作专业各科类按招生计划的400%、中外合作专业各科类按招生计划的600%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只能入围一个专业。当第一志愿不足时,按第二志愿成绩排序补充;当第二志愿补充后仍不足的,可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若专业入围考生末位有折算成绩相同的均入围。
入围名单于2018年4月13日下午16:00前(若延迟详见公告)公布在学校招生网。
第十八条网络缴费:已入围考生须缴纳报考费110元,统一采用网络缴费,不接受现金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23:00,不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缴费操作说明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告。
第十九条准备报名材料:
(一)以下材料所有入围考生均需要准备
1.报名表(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中报名完毕后进行打印);
2.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可在学校招生网下载);
3.《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
4.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二)入围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需准备
《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由考生所在中学或当地高考体检站提供)复印件一份。
报考前学校未组织体检的考生最晚于2018年4月27日前提交,提交方式:自行提交或传真至学校招生办(传真:0579-82230622)。未提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申请素质特长计分还需准备
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分申请表》(可在学校招生网下载);
2.素质特长分对应项目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交复印件(必须加盖所在学校校名章)一份。
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第二十条现场确认:已完成缴费考生于2018年4月20日9:00--17:00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领取准考证。
未在现场确认时上交素质特长分申请表及要求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素质特长分。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报考费恕不退还。考生所交材料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