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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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8 11:58:58

考生须知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精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学生属统招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毕业证书。

招生对象

普高生: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校生: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测试考核

普高生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由学校组织考官,通过面试、答题等方式,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然后打分评分,满分100分)

三校生和同等学力考试科目1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试卷,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满分200分。);2职业技能测试(通过现场测试或由考生提供专业技能作品、学生作品现场演示等方式,综合考虑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综合计分,满分100分。)

艺术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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