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文件精神,我院2018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招生规模为1950人,其中普通高考考生单招1300人,中职类考生单招650人。为做好单独招生相关工作,拟定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2.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3.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并在我院单招考试报名时间期限内,向我院申请免试录取报名和提供文件规定的必备免试材料。(辽教发〔2016〕21号)文件内容详见我院官网( 网址:http://zsw.lnnzy.ln.cn )
4.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单独招生专业计划
(普通高考考生)2018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序号 | 招 生 专 业 | 学制 |
1 | 动物医学 | 3 |
2 | 畜牧兽医 | 3 |
3 | 宠物养护与驯导(宠物美容与护理) | 3 |
4 | 作物生产技术 | 3 |
5 |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 3 |
6 | 园艺技术(都市园艺) | 3 |
7 | 农业生物技术 | 3 |
8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3 |
9 | 中药学 | 3 |
10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 |
11 | 食品加工技术(焙烤食品生产) | 3 |
12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 |
13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14 | 风景园林设计 | 3 |
15 | 园林工程技术 | 3 |
1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17 | 物流管理 | 3 |
18 | 网络营销 | 3 |
19 | 通信技术 | 3 |
20 | 机械装备制造技术(智能化农机装备技术) | 3 |
21 | 机械装备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 | 3 |
22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3 |
23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24 | 旅游管理 | 3 |
25 | 会计(管理会计) | 3 |
26 | 会计 | 3 |
27 | 财务管理 | 3 |
(中职类考生)2018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序号 | 招 生 专 业 | 学制 |
1 | 动物医学 | 3 |
2 | 畜牧兽医 | 3 |
3 | 宠物养护与驯导 | 3 |
4 | 作物生产技术 | 3 |
5 | 农业生物技术 | 3 |
6 | 园艺技术 | 3 |
7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8 | 风景园林设计 | 3 |
9 | 园林技术 | 3 |
10 | 药品生产技术 | 3 |
11 | 食品加工技术 | 3 |
12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3 |
13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14 | 物流管理 | 3 |
15 | 电子商务 | 3 |
1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17 | 旅游管理 | 3 |
18 | 会计 | 3 |
19 | 财务管理 | 3 |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
(1)报名参加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3月6日-31日15:00 前。
(2)报名参加辽宁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3月6日—6月24日15:00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我院官网地址( http://www.lnnzy.ln.cn )
3.报名费:120元。
4.单独招生的宣传网址:http://zsw.lnnzy.ln.cn
5.报名程序:考生登录我院官网→点击“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端口按系统提示,普通高考考生和中职类考生分别登录各自报名端口依次填写报名信息(志愿设置:第一志愿1个、参考顺序志愿3个、服从志愿)→缴纳120元报名费→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
6.资格审核:由省招考办负责审核考生是否具有单独招生报考资格,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考试(主要审核考生号、身份证等信息是否准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1)普通高考考生于4月3日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2)中职类考生于6月26日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7.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缴费截止时间前缴纳120元报名费,逾期未缴费者视其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
(1)普通高考考生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4日0:00。
(2)中职类考生缴费时间截止到6月27日0:00。
8.准考证获得方式及时间:
(1)普通高考考生于4月5—6日,登录我院官网按步骤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2)中职类考生于6月28—29日,登录我院官网按步骤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命题与考试办法
1.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92号)文件精神,自主命题。详见《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考试大纲将于3月10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网址:http://zsw.lnnzy.ln.cn )
2.考试科目
(1)普通高考考生: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2)中职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150分+专业综合课测试15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3.考试方式:
(1)普通高考考生:上机考试。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90分钟。
(2)中职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为上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专业综合课考试为笔试,时间6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为实际操作。
4.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地点 |
4月7日 (普通高考考生) | 第一场 8:00—9:30 |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 见准考证 |
第二场10:00—11:30 |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 见准考证 | |
6月30日 (中职类考生) | 8:00—9:00 | 文化素质测试 | 见准考证 |
10:00—11:00 | 专业综合课测试 | 见准考证 | |
13:00开始 | 职业技能测试 | 见准考证 |
入考场时间:每场考试前30分钟入场
五、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在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院纪委的监督下,普通高考考生单招拟录取于4月8日13:00-9日进行;中职类考生单招拟录取于7月1日13:00-2日进行。录取办法如下: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和生源类别分别划定。其中,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1.普通高考考生:在录取控制线上,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相同分数的考生,普通高考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第一志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按顺序参考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同上。
2. 中职类考生:在录取控制线上,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相同分数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课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第一志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按顺序参考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普通高考考生录取结束后,4月11日在我院官网公示拟录取结果,并于4月30日前将拟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中职类考生录取结束后,7月3日在我院官网公示拟录取结果,并于7月20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
1.成绩异议考生查询:普通高考考生于4月8日8:00—12:00进行查询;中职类考生于7月1日12:00—17:00进行查询。查询电话:0417-7020067。
2.录取结果查询:普通高考考生4月11日;中职类考生7月3日在我院官网查询拟录取结果。( 网址:http://zsw.lnnzy.ln.cn )
七、招生咨询、申诉和举报的方式
咨询电话:0417-7020038、7022166
咨询QQ群:579026288、627461686
申诉举报电话:0417-7020651(纪委办公室)
八、学生入学后的相关政策
1.被录取学生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学院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颁发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录取考生相同的学历证书。
2.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的收费标准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录取考生的收费标准相同。
3.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录取考生的待遇相同。
九、组织领导
学院为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育松
副组长:荆 宇 王志利 于长东
成 员:胡克伟 齐 兵 张诗程 鲁凤宇 杨柏林 刘忠良 田洪彦 王家平 王再鹏 李贺江 史迎新 信成岩 丁立群
负责组织制订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实施命题、考试、核分查分、录取等工作;负责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及仲裁工作。
下设8个工作小组:
资格审查组、考试服务组、命题组、考务组、核分查分组、录取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
⑴资格审查组
负责人:王志利
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纪委
按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报省招考办终审。
⑵命题组
负 责 人:王志利
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信息中心、纪委
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制订考试大纲、选聘命题教师、命题、录题库、调试考试机器等工作。
⑶服务组
负 责 人:于长东
负责部门: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计财处、学生处、后勤基建处、资产处
负责接站、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报名考试费管理、考生物品寄存、考生餐饮安排、考试所需物资等。
⑷考务组
负 责 人:荆 宇
负责部门:教务处、智慧农业系、信息中心、纪委
负责安排考场、选派监考教师、制订考试规则、处理违纪考生等相关工作。
⑸核分、查分组
负 责 人:荆 宇
负责部门: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信息中心、纪委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及纪委安排人员汇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出成绩,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查分由教务处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查询工作,公布查询电话,查询时间为普通高中考生4月8日9:00-11:00;中职学校考生7月1日9:00-11:00。
⑹录取组
负 责 人:王志利
负责部门:招生就业处、信息中心、纪委
负责录取工作,录取办法按第五条规定执行。
⑺安全保卫组
负 责 人:于长东
负责部门:保卫处、后勤基建处
负责报到、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卫及卫生清扫等工作。
⑻纪检监察组
负 责 人:张育松
负责部门:纪委
负责资格审查、命题、考试、核分、录取各环节全程监控工作,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
十、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制度
1.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在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纪委的全程监督下,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学院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考试安全责任状,与有关工作人员签订考试保密责任状,凡在单独考试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其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417-7020651(纪委办公室)
十一、工作时间表
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1(普通高考考生单招)
时 间 | 工作内容 |
3月6日-31日(截止31日15:00) |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网上交报名费 |
4月1日-2日 | 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
4月3日(上午9:00开通查询系统) | 考生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
4月4日 0:00 | 考生网上缴费截止 |
4月5日-6日 | 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
4月7日 8:00—11:30 | 学校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汇总成绩 |
4月8日上午 8:00-12:00 | 成绩异议考生查询 |
4月8日 13:00—9日 | 学校拟录取 |
4月11日(上午10:00开通查询系统) | 考生查询拟录取结果 |
4月30日前 | 拟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
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2(中职类考生单招)
时 间 | 工作内容 |
3月6日—6月24日(截止24日15:00) |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网上交报名费 |
6月25日 | 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
6月26日(上午9:00开通查询系统) | 考生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
6月27日0:00 | 考生网上缴费截止 |
6月28日—29日 | 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
6月30日 8:00—11:00 | 学校组织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综合课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汇总成绩 |
7月1日上午12:00-17:00 | 成绩异议考生查询 |
7月1日13:00—2日 | 学校拟录取 |
7月3日(上午10:00开通查询系统) | 考生查询拟录取结果 |
7月20日前 | 拟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