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金城兰州,始建于1907 年(光绪33 年)兰州道彭英甲创建的“甘肃官立农林学堂”,是一所甘肃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111年办学历程。现为全国职业教育种植类专业示范学校、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全国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成人教育先进单位、中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中国职业技术学会农业与农村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甘肃省十大杰出职业院校、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单位、甘肃省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学院建有本部、和平校区和西校区,其中西校区(筹建)位于兰州新区。设有农业技术系、园林工程系、畜牧兽医系、经济管理系、食品化工系和基础部6个系(部)。在职教职工229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近4700人。在专业建设上以现代职教理念为指导,形成了农技类、园艺类、财务会计类、经济管理类、信息技术类、畜牧兽医类、食品类和化工类等8个专业群28个专业。
学院现有职业教育研究所和三农研究所2个教科研机构。有2名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4名教师为省级骨干教师,1位教师为省级教学名师。有12个实训中心65个专业实验室,1个职业技能鉴定所,2个教学实习实训农场,校外实习基地135处。
学院始终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服务“三农”为己任,坚持人格与创业教育,拓展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坚持质量工程建设,深化能力培养教学改革;坚持深化校企合作,提升学生职业发展能力;坚持农民创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推进农民职业化进程;坚持应用型农业科学研究,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格局。知识、技能、素养相融合,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为学院的特色和亮点。毕业生占到全省农业骨干企业创办者及管理技术骨干的三分之一以上。
学院先后承担国家和省列小麦、胡麻育种科研推广、863 攻关、948 引进、甘草和苦参栽培、“星火科技”培训、农民创业培训、阳光工程等项目,与美国、意大利、加拿大、以色列、奥地利及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科研推广项目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 项,农牧渔业丰收奖4 项,省科技进步奖25 项,地厅级奖56项。省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各1项,厅级奖12项。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全国种子技能大赛特等奖、全国会计技能大赛二等奖等奖项。学院原研究员周祥椿同志被评为甘肃省首位科技功臣。
二、核心理念
办学宗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三农”发展
办学理念:培养学生人格与素养的同步发展
教育模式:以产品开发为载体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模式
三、报考条件
1.参加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即职业高中生、中专生和技校生)。
2.身心健康。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院招生专业规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规现象。
四、招生专业(专业简介详见附件)
五、招生计划
单独测试招生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公布计划数为准。
六、报考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
(二)报名方式:单独测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考务安排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从2018年3月28日8:00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在a4纸上,由其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须于3月31日下午18:00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处交纳)。
(三)相关说明: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七、测试办法
我院单独测试招生成绩由“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特长分”构成,总分350分。
(一)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满分300分)
1.测试时间:2018年4月1日9:00~11:30,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我院指定考场参加测试。
2.测试地点: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25号)。
3.测试方式:笔试(请自带2b铅笔、蓝黑中性笔、橡皮擦、直尺等考试用具)。
4.测试内容:主要为语文(150分)、数学(90分)、英语(60分),测试时间150分钟。
(二)特长分(满分50分,符合特长生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31日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月31日下午18:00前没有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一律不予采纳)。
1.体艺特长生: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艺术类比赛中,个人获三等奖加10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0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中,个人获三等奖加20分,二等奖25分,一等奖3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技能特长生: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个人获三等奖加10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0分,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中,个人获三等奖加20分,二等奖25分,一等奖3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教育部及教育部行指委组织的全国行业性职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学校可直接录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专业基础水平测试:参加我院组织的现代农业职教集团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基础水平测试,获二等奖5分,一等奖1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分说明:以上加分项目同类按最高级别加分,考生各类积分在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加分,累计分数超过50分的按50分计算。团体项目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有考生姓名的予以加分,没有考生姓名的不予加分;个人获奖以获奖证书原件为准,无获奖证书的一律不予加分。
八、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监督下,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录取工作在学院单独测试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基本原则,分别按照理科生、文科生、中职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录取。
(三)录取过程中,若考生填报专业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上线考生不予以录取。
(四)按照录取原则,在报名系统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五)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1号)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政策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和毕业派遣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在校期间可享受以下资助政策:(1)获国家奖学金8000 元/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 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 元/学年,院长奖学金3000 元/ 学年,贫困生励志助学金2000 元/学年,学院奖学金300-1000 元/学年;(2)设优秀新生奖、优秀毕业生奖、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奖项;(3)对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困生补助、学费减免等形式给予资助;(4)设立“思源”读书基金、创新创业教育基金等读书、创业资助项目。
十、日程安排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
邮政编码:730020
学院网址:http://www.gscat.cn (登录学院网站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招生信息网)
联系电话:0931-467380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