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提前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成绩由高中段学业成绩和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高中段学业成绩由考生参加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或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而成,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测试,综合评价考生文化素质或职业性向。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含素质特长项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赋予一定的分值。
考试内容、方式及分值如下:
(一)校考科目
校考实行普高招生考生与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分类命题、分类评价、分类分专业录取。普高招生考生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重点考核文化素质,具体考察科目及权重如下表:
对象 | 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 | 总分 | ||
普高招生 考生 | 职业性向测试50分 | 职业能力综合面试30分 | 素质特长评定20分 | 高中学考成绩导入 100分 | 200分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 语数文化测试50分 | 职业能力综合面试30分 | 素质特长评定20分 |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导入100分 | 200分 |
(二)校考综合素质测试规则
1.普高招生考生职业性向测试。依据考生高中段所学知识和技能,侧重测试考生的职业性向,形式为笔试。考察内容包括职业倾向与潜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政经视野、逻辑思维能力等。不设具体考纲,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5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语数文化测试。参照当年单独考试语文和数学大纲出卷,形式为笔试,语数分值权重为语文0.5、数学0.5。侧重语文及数学文化基础考察,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50分。
3.职业能力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综合面试方式:由我校教务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一般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法进行测试。我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实施全程监督。
(3)分值:满分30分。
4.素质特长评定。考生填写《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素质特长分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下载),凭个人历年来所获得的各种荣誉和比赛获奖证书,向我校申报素质特长给分,统一由学校组织的专业评审团集体评议确定,仅限如下可认定的项目,可逐条累加但最高不超过20分:
序列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1 | 全国职业技能比赛 | 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 20分 | 限教育部举办的各类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高中段) |
2 |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 | 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 15分 | 限浙江省教育厅组织,且所获得奖项与报名专业有关 |
地市级三等奖(含)以上 | 10分 | 限浙江省内各地(市)教育部门组织,且所获得奖项与报名专业有关 | ||
3 | 学科竞赛 | 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 20分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等学科竞赛 |
省三等奖(含)以上 | 15分 | |||
地(市)级前三名(含) | 10分 | |||
4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田径、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武术、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项目) | 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得个人或团体前八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20分 | 限各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团体项目仅限主力队员) |
地(市)级(含)比赛获得个人前八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15分 | |||
5 | 国家等级运动员(田径、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武术、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项目) | 二级(含)以上 | 20分 | 限各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
6 | 全国社会艺术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美术 | 八级(含)以上 | 每项10分 | |
7 | 文艺比赛 | 全国团体一等奖或个人二等奖(含)以上 | 20分 | 限各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为主体举办的赛事 |
省级团体一等奖或个人二等奖(含)以上 | 15分 | |||
地(市)级团体一等奖或个人二等奖(含)以上 | 10分 | |||
8 | 书法、绘画、设计、雕塑、综合艺术、工艺美术、民间工艺、摄影摄像比赛(高中段) | 一等奖 | 20分 | 限教育厅、文化厅和省美协主办的比赛 |
二等奖 | 15分 | |||
三等奖 | 10分 |
(三)高中段学业成绩导入规则
1.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导入。普高招生考生折算成绩由其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得到(具体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政治、化学、生物、物理、技术10门课程)。按下表将每门课程的学考等第换算为相应的分值,再计算10门课程的平均分(满分100分)。技术科目分为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门科目呈现的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则其计入高中学考的科目为对应的11门,在计入高中学考成绩折合分时应除以相应的科目数。每科目的具体等第折算标准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等第 | A | B | C | D | E |
成绩折算基数 | 100 | 90 | 80 | 60 | 0 |
注: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的学考科目等第以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为准;外省籍考生的学考成绩,须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或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否则我校不予采认。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专业技能统考成绩导入。根据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全省统考成绩,即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成绩得分,按各半权重折算导入,满分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取整。
总分分值: 满分200分
第一类:普高招生考生总分=高中学考成绩+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第二类: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四)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和复核
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开通成绩查询功能,考生可凭报名时设置的密码进入系统查询成绩。如对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核分申请,以书面形式传真我校教务处。我校将以书面传真件为准进行核分,申请核分的考生请注明准考证、身份证、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五)分数排序
校考结束后,学校将依据考生总得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和“未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1确认,“备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