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水利职业学院2018年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院将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在分管领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纪洪
副组长:尹 刚 潘玉昆 贾德民
成 员:杨俊鹏 郑立梅 张海军 黄 鑫 孟祥礼 周 静
刘宏达 胡殿利 张 鹤 王 维
(二)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单独招生考务组、安全保障组和纪检监察组,具体名单如下:
1、招生录取组
组 长:张海军
副组长:王 海
成 员:邹阿茜、王少游
2、考务组
组 长:郑立梅
副组长:周兴本 张艳凤成 员:孟 玲 宋嘉祺 孙玉果 关振生 王亚敏 张帅 安晓雪
3、命题组
组 长:郑立梅
4、安全保障组
组 长:刘宏达
成 员:孙东昊、王祚巍、袁长征
5、纪检监察组
组 长:黄 鑫
成 员:吕金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第一阶段招生专业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1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550204 |
2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工程质量检测) | 550204 |
3 | 水利工程 | 550201 |
4 | 工程造价 | 540502 |
5 | 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 | 540505 |
6 | 工程测量技术 | 520301 |
7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520304 |
8 | 建筑工程技术 | 540301 |
9 | 市政工程技术 | 540601 |
10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520302 |
11 | 园艺技术 | 510107 |
12 | 园林技术(规划设计) | 510202 |
13 | 畜牧兽医 | 510301 |
14 | 饲料与动物营养 | 510308 |
15 | 食品加工技术 | 590101 |
16 | 供用电技术 | 530102 |
1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10201 |
18 | 通信技术 | 610301 |
19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610213 |
20 | 农业经济管理 | 510118 |
21 | 物业管理 | 540703 |
22 | 会计 | 630302 |
23 | 物流管理 | 630903 |
24 | 工商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 | 630601 |
第二阶段招生专业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610201 |
2 | 农业经济管理(农产品网络营销) | 510118 |
3 | 会计 | 630302 |
注:1.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第一阶段招生专业中,供用电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和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四个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
2.招生专业以省教育厅批准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3.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三、报名及收费
(一)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
1、报名
(1)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3月7日-4月2日中午12点。
(4)报名网址:http://zszx.lnslzy.cn(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将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考生请于4月4日中午12点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纳考务费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即可登陆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20元,具体缴费方式详见2018年单独招生缴费说明(详见招生网站)。
4、准考证打印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5日、6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5、打印报名信息表
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于新生入学报到当日交于学院。
(二)单独招生第二阶段(面向中职生)
1、报名
(1)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我省 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不限中职所学专业)。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5月30日-6月25日中午12点。
(4)报名网址:http://zszx.lnslzy.cn(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将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考生请于6月27日中午12点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纳考务费
考生在报名次日即可登陆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20元,具体缴费方式详见2018年单独招生缴费说明(详见招生网站)。
4、准考证打印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8日、29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5、打印报名信息表
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于新生入学报到当日交于学院。
四、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命题
为确保命题安全,保证命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制定了《辽宁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并依据该办法组织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命题工作。
(二)考务管理
1.学院成立考务工作组织机构,加强考务组织管理,规范考核程序。
2.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工作,切实抓好试卷运送、分发、保管以及组考等关键环节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强化责任制,规范操作流程。
3.进一步细化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加强监考管理,严格考试纪律,整个考务工作按普通高考相关要求的规定进行。同时提高考试组织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 2018 年单独招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具体详见《辽宁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实施细则》
五、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
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 4月7日 | 9:00-11:00 | 文化课笔试 | 辽宁水利职业学院
|
11:00-12:00 | 综合素质笔试 | ||
第二阶段(面向中职生) 6月30日 | 9:00-11:00 | 文化课笔试 | |
11:00-12:30 | 专业综合课笔试 | ||
14:00-15:00 | 技能考核(实操) |
(二)考试科目
1、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考试科目如下:
文化课考试(笔试):语文、数学,每科满分150分;
综合素质考试(笔试):详见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总分为400分。
2、单独招生第二阶段(面向中职生)考试科目如下:
文化课考试(笔试):语文(8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满分为200分;
专业综合课考试(笔试):满分为200分。
技能考核(实操):满分为100分;
总分为500分。
六、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一)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志愿表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栏。
(二)单独招生第二阶段(面向中职生):志愿表中只设置1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报考不受考生中职所学专业限制。
七、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满分总分400分。
2.录取控制线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总成绩最低分数要求,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
3.录取原则
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对专业志愿(含志愿顺序)、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如果有两人以上的三科成绩完全相同且只剩一个计划时,需要请示省教育厅增加计划,经批准后并列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二)单独招生第二阶段(面向中职生)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满分总分500分。
2.录取控制线
我院中职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文化课、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原则
对总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以上三科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有两人以上的5科成绩完全相同且只剩一个计划时,需要请示省教育厅增加计划,经批准后并列录取。
八、录取审核
1.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预录取结果。
2.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4.凡被我院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九、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的考生可于2018年4月10日中午12点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单独招生第二阶段(面向中职生)的考生可于2018年7月4日中午12点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二)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的考生可于2018年4月12日中午12点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单独招生第二阶段(面向中职生)的考生可于2018年7月6日上午8点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
十、申诉及举报方式
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由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024-89875118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10号
邮政编码:110122
电话:024-89872672、89872692、89706566
传真:024-89878806
学院网址:http://www.lnslzy.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zx.lnslzy.cn
招生咨询QQ群:583570093
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第一阶段)
时 间 | 事 项 |
3月7日-4月2日中午12点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费 (报名成功后即可缴费,缴费截至4月2日中午12点) |
4月3日-4日 |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并网上公示 |
4月5日-6日 | 考生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 |
4月7日 | 组织考试 |
4月7日-4月8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4月9日-4月10日 | 公布成绩、预录取 |
4月11日-4月12日 | 公布预录取信息、考生网上查询预录取结果 |
4月13日 | 报省招考办审批预录取结果 |
4月25日 | 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邮寄录取通知书 |
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第二阶段)
时 间 | 事 项 |
5月30日-6月25日中午12点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费 (报名成功后即可缴费,缴费截至6月25日中午12点) |
6月26日-27日 |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并网上公示 |
6月28日-29日 | 考生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 |
6月30日 | 组织考试 |
7月1日-7月2日 | 评卷、汇总成绩 |
7月3日-7月4日 | 公布成绩、预录取 |
7月5日-7月6日 | 公布预录取信息、考生网上查询预录取结果 |
7月7日 | 报省招考办审批预录取结果 |
7月15日 | 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邮寄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