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考生成绩及最低录取分数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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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10:28:22

各位考生:

经过自主招生报名筛选、笔试和职业技能(面试)考试等环节,现将我院2018年自主招生考生成绩及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线进行公布。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各位考生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综合文化考试成绩(笔试)、职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和各科目合成总分(查询网址为:http://zs.gdsdxy.cn/index.php?g=query&a=query2,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的身份证号),考生可根据分专业分数线(见附件1)了解是否进入拟录取资格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另行公示。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请于4月7日前向我院招生办申请查分(见附件2),传真电话:02038490923,我院将于4月8日按照规定核查后统一回复考生。

二、根据我校招生章程及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但下列情况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1、“学考+校测”高中考生学考成绩低于120分,职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中职考生笔试成绩低于140分,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

3、“现代学徒制”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无签订联合培养协议。

4、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

另外,考生总分相同(出现同分点),各类考生均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生考生总分及职业技能考核分数都相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考核(学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中职考生总分及职业技能考核分数都相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考核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专业综合理论、文化基础知识。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3天。

三、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拟录取公示期间,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同时,如我校拟录取资格名单上报省录取系统后,无法取消拟录取资格。

在公布考试成绩期间,如申请放弃进入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4月7日前下载放弃录取申请表(见附件3),同时将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于4月7日12点前传真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传真电话:020-38490923),经我校电话核实后才可取消拟录取资格,逾期视为申请无效。

四、进入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再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如发现考生有任何伪造相关证书文件的行为,直接取消录取资格。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敬请考生随时关注。(备注:因目前考生报考材料均在系统上填报,我校无法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必须确保个人高考报名信息、对口专业、学业水平或技能证书等报考信息符合我校自主招生要求,考试院将核查每个考生的考生号、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学业水平成绩、就读证书、技能证书等资料)

五、自主招生学生毕业文凭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致,毕业证书种类均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入学后在学费和毕业文凭等其他待遇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六、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即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七、尚未参加广东省高考体检的考生(已参加考生我校将统一通过系统直接读取),必须于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前完成补交,如逾期尚未提供影响录取,后果自负。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件1:2018年自主招生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xlsx

附件2: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笔面试成绩查分申请表.doc

附件3: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自愿放弃录取申请表.doc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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