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完善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高职(专科)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促进学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并为确保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公开、顺利地完成,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发〔2018〕11 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及志愿设置
专业代码 | 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 | 招生类型 |
630201 | 金融管理 | 3 | 35 | 14000 | 高中毕业生 |
630301 | 财务管理 | 3 | 65 | 14000 | 高中毕业生 |
630302 | 会计 | 3 | 35 | 14000 | 高中毕业生 |
63050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 | 65 | 14000 | 高中毕业生 |
志愿设置:志愿表中设置4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栏。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8年辽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完成普通类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考生。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 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三、报名形式、时间及网址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要求考生实名注册报名。考生号需到考生所在高中教务处查询。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3月30日(截止时间3月30日16:00)。
3.报名网址:http://www.dlufe.edu.cn/
四、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打印
辽宁省招考办将对报考我院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基本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生请于4月6日至4月7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请4月12日-4月13日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缴费
缴纳报名考试费: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交费方式: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3月12日-3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30日16:00,逾期未缴费者视其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
六、命题及考试
1.命题:学校自主命题考试。
2.考试日期:2018年4月14日。
3.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
4.考试地点:大连财经学院。
5.考试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人文街80号。
6.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7.科目分值:每科100分,总计300分满分。
8.命题范围:原则上遵循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各专业教学标准及考试大纲;以国家和省教育厅推荐使用的国家规划教材为有关考试课程的主要参考教材。
七、相关时间安排:

八、录取工作
1.录取分数线划定: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文化课总成绩录取控制线,在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方能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方法:对文化课总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照分数(文化课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当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均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当考生英语成绩再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九、录取审核
1.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2.预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3.经省招考办审核如出现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时预录取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我校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否则不能被我校录取。
4.按照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被录取的考生在收费标准、学籍注册、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如需了解更多大连财经学院单招信息,请添加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官方qq群:692650360,届时会为大家带来更详细的单招咨询服务。
十、联系方式: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人文街80号
电话:0411-39265023、0411-39265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