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水利职业学院2018年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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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 12:40:47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院将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在分管领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纪洪

副组长:尹  刚    潘玉昆    贾德民

成  员:杨俊鹏    郑立梅    张海军    黄  鑫    孟祥礼    周  静                      

        刘宏达    胡殿利    张  鹤    王  维

(二)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单独招生考务组、安全保障组和纪检监察组,具体名单如下:

1、招生录取组  

组  长:张海军

副组长:王  海

成  员:邹阿茜、王少游

2、考务组

组  长:郑立梅

副组长:周兴本  张艳凤成  员:孟  玲  宋嘉祺  孙玉果  关振生  王亚敏  张帅  安晓雪

3、命题组

组  长:郑立梅

4、安全保障组

组  长:刘宏达

成  员:孙东昊、王祚巍、袁长征

5、纪检监察组  

组  长:黄  鑫

成  员:吕金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第一阶段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1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550204

2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工程质量检测)

550204

3

水利工程

550201

4

工程造价

540502

5

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

540505

6

工程测量技术

520301

7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520304

8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9

市政工程技术

540601

10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520302

11

园艺技术

510107

12

园林技术(规划设计)

510202

13

畜牧兽医

510301

14

饲料与动物营养

510308

15

食品加工技术

590101

16

供用电技术

530102

17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18

通信技术

610301

19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610213

20

农业经济管理

510118

21

物业管理

540703

22

会计

630302

23

物流管理

630903

24

工商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管理)

630601

第二阶段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2

农业经济管理(农产品网络营销)

510118

3

会计

630302

注:1.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第一阶段招生专业中,供用电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技术和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四个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

2.招生专业以省教育厅批准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3.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三、报名及收费

(一)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

1、报名

(1)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3月7日-4月2日中午12点。

(4)报名网址:http://zszx.lnslzy.cn
(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将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考生请于4月4日中午12点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纳考务费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即可登陆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20元,具体缴费方式详见2018年单独招生缴费说明(详见招生网站)。

4、准考证打印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5日、6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5、打印报名信息表

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于新生入学报到当日交于学院。

(二)单独招生第二阶段(面向中职生)

1、报名

(1)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我省 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不限中职所学专业)。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5月30日-6月25日中午12点。

(4)报名网址:http://zszx.lnslzy.cn
(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将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考生请于6月27日中午12点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纳考务费

考生在报名次日即可登陆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20元,具体缴费方式详见2018年单独招生缴费说明(详见招生网站)。

4、准考证打印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8日、29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5、打印报名信息表

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于新生入学报到当日交于学院。

四、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命题

为确保命题安全,保证命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制定了《辽宁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并依据该办法组织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命题工作。

(二)考务管理

1.学院成立考务工作组织机构,加强考务组织管理,规范考核程序。

2.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工作,切实抓好试卷运送、分发、保管以及组考等关键环节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强化责任制,规范操作流程。

3.进一步细化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加强监考管理,严格考试纪律,整个考务工作按普通高考相关要求的规定进行。同时提高考试组织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 2018 年单独招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具体详见《辽宁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实施细则》

五、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地点

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

4月7日

9:00-11:00

文化课笔试

辽宁水利职业学院

 

11:00-12:00

综合素质笔试

第二阶段(面向中职生)

6月30日

9:00-11:00

文化课笔试

11:00-12:30

专业综合课笔试

14:00-15:00

技能考核(实操)

(二)考试科目

1、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考试科目如下:

文化课考试(笔试):语文、数学,每科满分150分;

综合素质考试(笔试):详见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总分为400分。

2、单独招生第二阶段(面向中职生)考试科目如下:

文化课考试(笔试):语文(8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满分为200分;

专业综合课考试(笔试):满分为200分。

技能考核(实操):满分为100分;

总分为500分。

六、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一)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志愿表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栏。

(二)单独招生第二阶段(面向中职生):志愿表中只设置1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报考不受考生中职所学专业限制。

七、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满分总分400分。

2.录取控制线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总成绩最低分数要求,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

3.录取原则

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总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对专业志愿(含志愿顺序)、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如果有两人以上的三科成绩完全相同且只剩一个计划时,需要请示省教育厅增加计划,经批准后并列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二)单独招生第二阶段(面向中职生)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满分总分500分。

2.录取控制线

我院中职单独招生录取时,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文化课、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原则

对总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以上三科分数相同,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有两人以上的5科成绩完全相同且只剩一个计划时,需要请示省教育厅增加计划,经批准后并列录取。

八、录取审核

1.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预录取结果。

2.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4.凡被我院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的考生可于2018年4月10日中午12点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单独招生第二阶段(面向中职生)的考生可于2018年7月4日中午12点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二)单独招生第一阶段(面向高中生)的考生可于2018年4月12日中午12点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单独招生第二阶段(面向中职生)的考生可于2018年7月6日上午8点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

十、申诉及举报方式

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由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024-89875118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10号

邮政编码:110122

电话:024-89872672、89872692、89706566

传真:024-89878806

学院网址:http://www.lnslzy.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zx.lnslzy.cn

招生咨询QQ群:583570093

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第一阶段)

 

时    间

事    项

3月7日-4月2日中午12点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费

(报名成功后即可缴费,缴费截至4月2日中午12点)

4月3日-4日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并网上公示

4月5日-6日

考生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

4月7日

组织考试

4月7日-4月8日

评卷、汇总成绩

4月9日-4月10日

公布成绩、预录取

4月11日-4月12日

公布预录取信息、考生网上查询预录取结果

4月13日

报省招考办审批预录取结果

4月25日

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邮寄录取通知书

 

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第二阶段)

 

时    间

事    项

5月30日-6月25日中午12点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费

(报名成功后即可缴费,缴费截至6月25日中午12点)

6月26日-27日

审查报名学生的参考资格并网上公示

6月28日-29日

考生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

6月30日

组织考试

7月1日-7月2日

评卷、汇总成绩

7月3日-7月4日

公布成绩、预录取

7月5日-7月6日

公布预录取信息、考生网上查询预录取结果

7月7日

报省招考办审批预录取结果

7月15日

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邮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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