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第一阶段工作结束
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工作严格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精神,按照教育厅审核备案的《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报名、命题、考试、录取,预录取考生信息于2018年4月27日报送辽宁省招考办审核通过。
请预录取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在网页右上角输入本人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将与高考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网址http://www.lnfvc.edu.cn/depart/recruit/)。
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第二阶段(中职生)工作将于2018年6月1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