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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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7 16:37:50

一、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已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的,均可向我院提出录取申请。

二、免试手续办理

1.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2日—9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报名)通过我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下载填写《山东省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

2. 申请免试的考生于49日前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免试申请表及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三、免试考生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四、淄博职业学院优质生源奖励政策

学院自2018级专科(高职)新生开始试行优质生源奖励政策。

奖励条件:中职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获奖名单为准),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符,经高考或单独招生被我院录取报到的全日制专科新生。

奖励方式:当年录取报到的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的新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新生,每学年奖励3000元;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新生,每学年奖励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奖,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补贴和奖励。

 

附: 2018年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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