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8〕2号)和《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考试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督办公室。
(一)招生办公室,挂靠学生处。
主 任:汪长如
成 员:方永红 陈炎 李雅茹
(二)招生监督办公室,挂靠监察审计处。
主任:王志华
成员:许晓燕 程西望
为确保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下设招生宣传录取组、命题考务组、资料审核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学校领导下按相应的职责开展工作。
二、任务分工
(一)招生宣传录取
责任部门:学生处(责任人:汪长如)
主要职责:
1.审定章程后按时报省考试院,经审核备案后挂网,适时开通招生咨询电话、负责咨询答疑;
2.及时发布有关学校分类招生政策、信息;
3.履行招标程序,确定招生宣传合作方;
4.印制招生简章等,组织线下宣传;
5.询价、租赁分类考试招生服务系统;
6.根据考试院发布文化测试分数线、报考我校情况、招生计划,确定我校专业测试分数线、及时发布;
7.组织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审核高中考生免学校测试申请和相关材料;
8.协助教务处组织专业测试,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按照录取原则,拟定录取方案,待学校审定后预录取、并报省考试院;
9.发布预录取名单、组织网上确认、查询录取情况等;
10.统计分析考生确认情况、学生报到情况等
(二)命题考务
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陈辉)
主要职责:
1.负责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命题和制卷工作;
2.负责专家的遴选和培训工作;
3.负责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务组织和成绩登记并报给学生处。
(三)中职考生资料审核
责任部门:护理学部(责任人:严继贵)
主要职责:
1.负责分类考试招生中职生申请校内测试合格考生材料收集及资格审查工作;
2.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后勤保障
责任部门:财务处、总务处、保卫处、图文信息中心(责任人:(责任人:孔凡军 孙文 彭民 罗晓南)
主要职责:
1.协调解决收取考试费用120元/人的文件,负责分类考试报名费的统计工作;
2.负责校园活动日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工作;
3.负责分类考试场地的服务工作,确保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运转正常;
4.负责分类考试考场的安全保卫和维持秩序工作;
5.负责分类考试招生的网络保障和技术支持工作;
(五)监督
责任部门:监察审计处(责任人:王志华)
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分类考试招生信息公开、规范实施;
2.负责全程监督分类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 负责调查处理分类考试招生有关的违规违纪问题调查、处理;
三、校内测试
根据学校分类招生章程和2018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议决议:
(一)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毕业生参加)
1.测试对象
达到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资格线的考生、按照我校面向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1:4比例划定测试分数线,达到测试线以上的考生经本人缴费确认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申请我校“免校内测试”资格。
2.测试内容与方法
测试方式为面试,采用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测试内容包括道德判断和情感价值观、思维能力、生活常识及对学校和专业的了解。测试的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二)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
1.测试对象
达到省统考“文化素质测试”资格线的考生、按照我校面向中职招生计划总数的1:6比例划定测试分数线,达到测试线以上的考生经本人确认后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申请我校“免校内测试”资格。
2.测试内容与方法
测试方式为技能测试,采用考生抽签选题,现场技能操作,专家评分的方式。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有铺床法、控制医院感染的措施、清洁护理、排泄护理、药物疗法与过敏试验法、静脉输液和输血法、危重病人的抢救技术等有关基础护理技能操作,测试时间8分钟。测试的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三)免学校测试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免学校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总分达到260分以上(含260分)。
(2)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报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职业技能测试。
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可以参照此款申请免学校测试。
四、录取
在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及免试考生中,依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举办校园开放日
4月14日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请各招生系(学部)组织开展面向考生的校园开放活动,展示办学实力和专业特色,坚定考生报考志愿。具体活动方案于4月2日前报送学生处备案。
附:考生缴费、参加校内测试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