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1.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2018版)》见附件6。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测试的要求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2. 测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备注 文化素质测试 3月25日上午 9:00—11:30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4月7日至4月22日 具体时间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3. 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考点设在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