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
农艺类考试简章
一、主考学校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对象:
已在各市、县招办报考2019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农艺类别并领取了报名证的考生。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1.植物识别:采用辨认标本方式,在考试大纲确定的植物种类中随机抽取50种新鲜实物标本(其中园林植物45种、果树1种、蔬菜3种、大田作物1种);考生对考场标注序号的植物标本进行识别,并在试卷答题卡相应序号栏中填写植物种名。考试时间50分钟,满分50分,每种植物识别的时间1分钟,考试时按监考员的指令依序换位,植物的种名应以国内通用名为准,并用正确的汉字书写。
2.仿真判断:采用机选机考方式,在计算机房考试,随机组卷,考生根据考试系统提供的图片、视频、动画等,选择正确的选项或判断对错,并根据系统提示交卷。考试时间4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公共模块50分,选考模块50分)。公共模块为所有农艺类考生必考模块,考试内容为“植物识别与应用”和“植物繁育与销售”;选考模块分“植物保护模块”(种植类考生选考)、“畜禽疫病防治模块“(养殖类考生选考)。具体内容详见《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试行方案》。
四、报到手续
考生需持各市、县招办所发报名证与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11月24日8:00—11:00到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丽水职业技术学院6幢东门厅,进行现场确认签名并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五、考试地点
1.植物识别:丽水职业技术学院6幢南一楼至五楼,共5个考场;
2.仿真判断: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实训楼四至五楼,共10个考场;
六、考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13:00-18:00
七、考试安排
考生根据专业类别及准考证尾号在下表查阅具体考试场次和时间安排。
具体场次及时间安排表
11月24日下午 | 植物识别考试(第一场) | 13:00—13:50 | 植物保护类准考证尾号001-250考生,各考生具体所在考场号详见考生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
植物识别考试(第二场) | 14:30—15:20 | 植物保护类准考证尾号251﹣500考生,各考生具体所在考场号详见考生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 |
植物识别考试(第三场) | 16:00—16:50 | 植物保护类准考证尾号501﹣554号考生及畜禽疫病防治类准考证尾号001﹣022号考生,具体所在考场号详见考生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 |
仿真判断考试(第一场) | 13:00—13:40 | 植物保护类准考证尾号251﹣500考生,各考生具体所在考场号详见考生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 |
仿真判断考试(第二场) | 14:30—15:10 | 植物保护类准考证尾号001-250考生,各考生具体所在考场号详见考生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 |
仿真判断考试(第三场) | 17:20—18:00 | 植物保护考生准考证号尾号501﹣554号及畜禽疫病防治准考证号尾号001﹣022号考生,具体所在考场号详见考生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
八、考生须知
1.每位考生务均要参加植物识别与仿真判断两个模块的考试,请务必于2018年11月24日8:00-11:30期间熟悉植物识别、仿真判断考试场地,核对自己的考试场次安排及检录时间地点。
2.植物识别考场与仿真判断考场相互隔离相距较远,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检录,抽取考试工位号,学习考试守则,第一场考试结束后由志愿者统一带队到第二场考试地点。
3.参加第三场考试的考生也必须在12:30分到达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检录进入候考休息室,12:30至15:30期间必须隔离在休息间休息候考,不得擅自离开,正式开考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场参加考试,考试全程不得中途退场。
4.考试过程中遇设备故障(仿真判断),若故障在3分钟内修复,不另启用设备,修复耗用时间顺延;若故障修复时间超过3分钟,由主监考决定启用备用设备或继续用修复的设备考试,顺延考试时间,并在考场记录表作相关说明。
5.考生参加考试时服装上不得出现考生学校等信息。
6.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检录进场,除答题用水笔外,通讯工具及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7.考生只能参加对应批次的考试,未参加对应批次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不得补考。
8.考生在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监考老师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若发现仪器等存在问题,需举手示意,请监考老师判定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9.植物识别考试时,服从考评人员的指挥,依序换位,不得拖延每种植物的识别时间。不得两人或多人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识别同种植物标本。不得损坏植物标本,不得破坏植物的识别特征,违规者按违纪处理。
10.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带离考试区域。
11.考试场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带队老师及家属等非考生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区域。学校8幢103阶梯教室作为休息室,供带队老师休息。
12.考生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考生守则》、《考场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及处理。
九、其他
1.交通、考点周边食宿等信息请关注考点学校招生网站相关信息发布;
2.考生及带队老师餐饮住宿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13625883170(黄老师) 13867086019(应老师)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