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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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5 12:41:08
第一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2009年8月,宁夏化工技校、宁夏农业机械化(机电工程)学校整建制并入学院。2010年,学院成功进入了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行列,也是自治区唯一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国标代码:13087
学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宁夏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750021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 (高职)院校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完善我院办学特色,致力于选拔适合高等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产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促进学生全面素质提高和个性化发展,提高高等教育的生源质量,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并结合我院骨干校建设及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体育和艺术特长生优先录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四条 收费标准
所有专业学费:3600/学年。 
住宿费:四人间1000元/学年,六人间700元/学年。
第五条 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
1、符合《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宁招委[2013]11号)文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中相应规定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成人中专班、技工学校等学校毕业或有同等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生限2013年毕业)。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条件。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4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在我区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应要求。
3、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五官端正、体型匀称。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表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1
生物技术及应用
17
2
应用化工技术
17
3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17
4
工业分析与检验
17
5
机电一体化技术
16
6
应用电子技术
16
7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16
8
供用电技术
16
9
数控技术
16
10
汽车运用与维修
16
11
电气自动化技术
16
1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16
13
计算机信息管理
16
14
计算机网络技术
16
15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16
16
三维动画设计
16
17
会计电算化
16
18
会计与统计核算
16
19
投资与理财
16
20
工商企业管理
16
21
物流管理
16
22
市场营销
16
23
连锁经营管理
16
24
电子商务
16
25
商务英语
16
26
人力资源管理
16
27
酒店管理
16
28
宝玉石鉴定与营销
16
29
会展策划与管理
16
30
烹饪工艺与营养
16
31
旅游管理
16
小 计
500
第七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时   间
内 容
项目
3月31日-—4月2日
09:00-18:00
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礼貌修养、处理分析问题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等综合素质面试。(分点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
4月19日
08:30-10:00
语文
笔试
10:30-12:00
数学
考试地点:银川考点设在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宁夏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文萃路与大连路交界处)。
 各地、市考点另行通知。
第八条、考试方式及安排
考试方式分为面试、符合免笔试条件公示;面试、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笔试)两种形式。考试流程为:所有考生首先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且具备推荐免笔试的考生公示后进入录取环节;面试合格但不具备推荐免笔试的考生进行笔试。
一、面试合格具备以下条件可直接免试录取
(一)2013届及2014届中职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优秀及以上的奖项,可免试直接录取至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关的专业。
(二) 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艺术特长考生具有地(市)级以上获奖证书,体育特长考生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在区、市级运动会获得前六名),具有高中、中专学历的考生。。
(三)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各科合格,其中报考化工类专业化学成绩良好以上;报考机电、汽车专业物理成绩良好以上。
(四)应届中职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在校期间成绩良好以上(平均成绩85分以上),专业技能课突出,具有相关专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学校出具推荐材料者。
以上推荐免笔试录取条件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第九条、报名
考生于3月 13 日——3月23日登录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http://nxgs.edu.cn)下载并填写《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需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学院考生加盖系部章即可)、《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
第十条、现场确认
一、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一)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需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学院考生加盖系部章即可)。
(二)《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2014年高考考生报名表(此表考生须持高考报名顺序号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站下载)。
(五)符合我院照顾政策加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证明需有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现场确认地点:银川市报名点设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各地、市报名点另行通知。。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3月24日—26日。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每生只限报一所高职院校。考生应认真阅读自治区有关自主招生规定和本章程,并认真填报志愿,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一条、录取
一、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二、划定录取资格线。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参加笔试考生所应达到的最低总分(面试分+笔试分)分数标准,即最低录取资格线。达到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一类别中第一专业志愿不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额满为止。
三、符合免笔试条件考生面试合格直接录取。
四、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五、拟录取名单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3天内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学生数据信息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备案,学籍信息由学校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按普通高考录取学生进行注册。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第十二条、体检要求
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待遇同等。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院校网址:http://www.nxgs.edu.cn   
 E-mail: zsjyb512@163.com
学院招生办公室: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西路531号宁夏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文萃路与大连路交界处)    
联系电话:0951-6736336 6737079 5618928 
本章程由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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