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已启动,根据学院工作部署,欢迎各位教职工积极发动、宣传,推荐有志从事政法工作的莘莘学子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现将单独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单独招生对象及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一)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二)在我省有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三)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
(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9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务工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