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1、法律基础知识(150分)
考试范围 | 法律体系、法治理念、宪法、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家庭法的基础知识。 | |
考试内容和要求 | 领会法律精神 理解法律体系 | 理解法律的涵义 |
掌握我国法律体系框架 | ||
掌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及其关系 | ||
理解我国法律运行 | ||
理解法律思维方法 | ||
树立法治理念 维护法律权威 | 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
理解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 ||
理解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 ||
懂得宪法知识 维护宪法权威 | 掌握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 |
掌握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 ||
掌握我国的主要国家机构 | ||
掌握国家安全观 | ||
民法常识 | 掌握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
掌握监护制度 | ||
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种类 | ||
掌握主要侵权民事责任 | ||
掌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 ||
刑法常识 | 掌握刑法的任务 | |
掌握刑法的适用范围 | ||
掌握犯罪和刑事责任 | ||
掌握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 ||
掌握刑罚的种类 | ||
治安管理处罚法常识 | 掌握立法原则 | |
掌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种类 | ||
掌握治安管理处罚种类 | ||
掌握处罚程序 | ||
婚姻法常识 | 掌握婚姻、家庭的涵义 | |
掌握家庭关系及家庭美德 | ||
掌握结婚的条件 | ||
掌握无效婚姻的情形 | ||
掌握离婚制度 | ||
题型 | 题型为单项选择题(三选一) | |
题量 | 共75小题 | |
考试时间 | 100分钟 | |
考试方式 | 考试采用计算机机试形式。考生进入考场后,考官向考生讲解考试要求,考生用身份证号、姓名、密码等登录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题目作答,由系统自动进行试卷批阅给出考试成绩。 | |
参考资料 |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5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9-1 | |
2.《*******宪法》(法律条文-最新) | ||
3.《*******民法通则》(法律条文-最新) | ||
参考资料 | 4.《*******刑法》(总则法律条文-最新) | |
5. 《*******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条文-最新) | ||
6.《*******婚姻法》(法律条文-最新) |
2、警察体能(100分)
试内容 | 男子体能考试内容 | (1)1000米跑(50分) |
(2)立定跳远(30分) | ||
(3)4×10米往返跑(20分) | ||
女子体能考试内容 | (1)800米跑(50分) | |
(2)立定跳远(30分) | ||
(3)4×10米往返跑(20分) | ||
考试要求 | 科学、规范、合理的运用技能考试手段,在进行识记、理解、运用、综合运用的测量过程中,注重专业知识考查与技能操作考核的有机联系,重点把握考生完成技能操作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必需的基本素养,使技能考试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内容,深度切入相应就业岗位的主要技能。 | |
考试方法 | 警察体能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在实训场地进行,分批次独立完成测试,按设定标准评定考试得分。 | |
评分标准 | 详见《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
3、警务技能(100分)
考试内容 | (一)稍息、立正 | |
(二)跨立、立正 | ||
(三)停止间转法(向右转、向左转、向后转) | ||
(四)蹲下、起立 | ||
(五)敬礼、礼毕 | ||
(六)齐步的行进及立定 | ||
(七)跑步的行进及立定 | ||
(八)正步的行进及立定 | ||
考试要求 | (一)精神振奋、姿态端正、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严格遵守队列纪律 | |
(二)动作标准、熟练、协调有力行为动作统一,服装整洁。 | ||
(三)服从考场安排,尊重考务人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 ||
考试分值 | (一)停止间动作共5项,每项6分,共计30分 | |
(二)行进间动作共3项,齐步和正步每项各20分,正步30分。 | ||
考试方式 | 考试将按小组进行,分三组,每组12人。统一标准,公平计分。 | |
评分标准 | 详见《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警务技能测试评分标准 |
4、犯罪现场观察100分
考试目的 | 通过考核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警务工作要求的基本的认知能力、发现能力、逻辑推断能力,着重考查考生的观察能力。 | |
考试要求 | 考生根据考核内容认真观察案发现场,发现相关的痕迹、物证。以现场作答的形式完成考试。 | |
考试方式 | 按照刑事案件现场的要素和特点布置案发现场并拍摄成照片或视频。考生在计算机上对模拟案发现场照片或视频进行观察识记后当场答题。 | |
评分标准 | 模拟案发现场设计10个观察点,每一观察点计10分。每题答对得10分,答错得0分。 |
二、报考条件
政治条件 | 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警察工作,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 | |
身体条件 | (1)身高:男生不低于1.68m,女生不低于1.58m(2)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0公斤(3)视力:左右眼矫正视力应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要求执行。录取考生入院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