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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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6 16:36:49
一、学院全称、学院性质、办学地点
  
  学院全称: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国标:14301;河南招生代码:6301)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院
  
  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地址:河南省禹州市颍北新区药城路北段东侧
  
  二、招生对象与范围
  
  招生对象:获得2014年高招报名资格的高中生;
  
  获得2014年对口升学报名资格的中职生;
  
  招生范围:河南省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制

科 类

人数

学 费

(元/年)

住宿费

(元/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

技术

3

普通类

(文理兼收)

60

4900

400元/年/8人间

对口类

30

旅游管理

3

普通类

(文理兼收)

60

4500

对口类

30

财务管理

3

普通类

(文理兼收)

60

4500

对口类

30

艺术设计

(陶瓷器皿设计方向)

3

普通类

(文理兼收)

60

4900

对口类

30

雕塑艺术设计

(陶瓷雕塑艺术方向)

3

普通类

(文理兼收)

90

4900

  四、考试时间、科目和办法
  
  1、考试时间:4月13日;
  
  2、考试科目:
  
  (1)文化课:(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试卷分值:150分:其中语文75分,数学45分,英语30分)。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中考生与各类中职考生采用同一试卷。
  
  (2)职业能力:(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试卷分值:150分)。
  
  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参加。
  
  (3)艺术专业技能素质:(考试方式:素描色彩,每位考生限时120分钟;分值:150分素描75分、色彩75分)。
  
  凡报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专业的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参加。
  
  3、考试组织:学院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五、专业录取的要求和限制
  
  男女比例不限。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时,普通高中生源按总计划1:1.3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中职类、艺术类生源按专业计划1:1.3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3、若某专业分数线上生源不足,专业计划无法完成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请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可将计划缺额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
  
  4、若分数线上单招生源不足,单招计划无法完成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取,或将计划缺额调整至统一招生考试的相关专业。
  
  八、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学历***和继续就读
  
  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由我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
  
  十、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374—25391112539222
  
  学院网站:www.xccvc.com
  
  学院地址:禹州市颍北新区药城路北段东侧
  
  乘车路线:在市内乘坐20路公交车即可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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