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单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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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0 16:37:04

为进一步探索适合艺术高职院校艺术特色人才考试招生录取选拔机制,推进多元化招生考试与录取机制改革,经学院研究,2014年学院将继续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单招试点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教育部高考“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着力规范办学行为,杜绝虚假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措施,加强考务及考场管理,高质量地完成单招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整体工作在河北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单独招生的考试组织、信息管理、录取备案等考务管理工作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进行。单招各项具体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和分管纪检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招生宣传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经河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借助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院招生网站、河北对口单招网(www.dkdzw.com)及新闻媒体等媒介平台,本着不夸大、不误导、不做虚假宣传的原则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四、计划性质

2014年试点院校单招计划纳入当年教育厅核准的本校招生计划总数之内,即2014年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单招计划为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国家正式统招总计划的30%。

五、单招专业、考试科目及招生计划(暂定)

招生专业

计划

考生专业特长要求

考试科目

备注

1

音乐表演

25

热爱音乐表演事业,具有声乐或器乐艺术表演特长

自选歌曲或演奏作品一首,听音与节奏测试

含声乐或器乐方向

2

现代流行音乐

10

3

舞蹈表演

20

热爱舞蹈表演事业,具有舞蹈表演专业特长

自选舞蹈剧目片段,舞蹈基本素质测试

部分学生订单培养

4

音乐剧表演

10

具有一定表演特长

台词、表演

订单培养

5

戏曲表演

10

具有各京剧、梆子等剧种戏曲表演或伴奏特长

戏曲表演或伴奏片段,戏曲表演或演奏素质

剧种不限

6

学前教育

45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声乐或器乐或舞蹈特长

自选歌曲或演奏作品或表演舞蹈作品片段一个

学前教育可上工学实验班

7

音乐教育

15

8

工艺绘画

10

具备某一美术专业类别的专业基础或特长,如绘画等

现场绘画或设计作品一个

美术类

9

舞台艺术设计

10

10

装潢艺术设计

15

11

环境艺术设计

25

12

动漫设计与制作

20

13

影视广告

15

14

高速铁路动车乘务

10

热爱乘务或旅游或文化管理事业

面试

 

文理不限部分学生订单培养

 

15

旅游管理

10

16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10

现场文化艺术活动策划

17

文化事业管理

10


六、招生对象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取得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所有考生(含对口考生),文理不限。

七、志愿填报

报考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于2014年4月12日8时至4月16日12时,点击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点击“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集中志愿填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选择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单招学校,未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的报考无效。

八、现场确认

通过“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学院单招志愿的考生,需在2014年4月26日到学院进行志愿填报信息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高考报名点打印的高考《报考证》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不慎遗失,须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学院将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获得学院出具的《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参加学院单招考试时须将此三证携带齐全。

九、考试

为选拔具有较好专业技能水平的艺术人才,体现专业立校的办学理念,2014年学院单招考试分为文化素养测试、专业技能及素质测试两大部分。

考生文化素养测试由学院独立测试,考试内容不考查学生的具体文化知识,主要侧重考查学生的学习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学院独立组织专业技能及素质测试,不同专业测试的内容详见单招专业、考试科目及招生计划。

测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2014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专业技能及素质测试,2014年4月27日下午13:30开始。

十、录取

学院录取不参照河北省艺术联考成绩,不受有无专业合格证的限制,文理兼收(含对口招生考生),单独组织测试。

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单招的录取和备案时间暂定为2014年4月30日。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高考及录取,未被我院或其他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及录取。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并同意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信息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录取原则

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前提下,在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

学院在独立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及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某一专业符合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及素质成绩合格线的人数低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允许该专业的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专业计划中。

十二、管理与就业

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招生录取方式的重要举措。

学院将根据2014年单独考生的实际情况和职业教育的特点,积极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科学、合理、灵活地安排人才培养计划,做好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努力提高办学水平,提高就业率,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服务。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毕业后享受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在毕业证书发放与就业派遣等方面根据河北省当年的毕业生就业政策统一执行。

为做好该项工作,学院将按照教育部高考“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各项制度建设,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安全;对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及素质测试实行全程监督,制定严密的成绩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考试招生过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进一步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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