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2014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16号)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部委码:12335。
第二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条 学院地址:
校本部: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 邮编:272037
北校区:山东省济宁市济岱路8号 邮编:272030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2012年11月被确立为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955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9亿元。现有教职工635人,专任教师348人,教授、副教授173人,博士、硕士292人。217名企业工程师、技师担任兼职教师。设有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生物与化学工程系、艺术与设计系、服装设计系、文化传播系、经济管理系、外国语系、旅游管理系等教学单位,开设专业60个,全日制在校生10956人,成人教育、远程开放教育在校生3000余人。
学院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央财支持专业,3个世界银行支持专业,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建成了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5门省级精品课程;主持省高校教改立项课题8项,省市级教科研项目111项并获奖89项。培育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团队, 1名全国劳动模范、3名省级教学名师、4名省市级突贡专家。
学院坚持产学研结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联手行业企业建成机械智能化、车辆工程、医药中间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