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 | 计划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100 |
人物形象设计 | 100 |
石油工程技术 | 100 |
备注:三专业录取学生人数之和不超过300。
单招录取原则
1.考生录取成绩为技能考试(专业知识、技能操作)与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政治、英语)成绩之和,按考生报考专业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免试录取规定。凡获得全省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核实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3.2019年3月30日前(具体时间以省招办要求为准),学校根据公布的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公示,经公示合格的办理录取手续。
已经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北省组织的全国统一技能高考及录取。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享受与2019年高考录取新生同等的待遇。
4.从2019年起,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且只能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