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项目、计划、学制与学位
(一)招生项目
跆拳道、田径、游泳、足球(十一人制)、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不含港、澳、台),招生总计划60名(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三)招生项目计划分配
1.足球项目:14名(专业和文化成绩均合格人数不足14人时,以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计划),男女守门员各限招1人。
2.除足球项目外,其他项目:根据报考我校各非足球项目合格人数(指专业和文化成绩均合格者)占总合格人数(除足球项目外)的比例投放,即为:项目计划数=(项目合格人数/总合格人数(除足球项目外))*(60-足球项目实际录取数)。项目计划数不足1,则按1个计划投放。项目计划数出现小数,则小数舍弃,只取整数。如计划有剩余,则按项目计划数的舍弃小数部分从大到小排序(如项目计划数的舍弃小数部分相同,则专业分高的项目优先,专业分也相同的情况下,则文化分高的项目优先),在不超过总计划数的情况下依次按排序项目增加1个计划。(注:项目计划分配只按招生项目划分)
(四)学制与学位
四年制本科,教育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