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9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22号)要求,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9年在全省提前招生改革试点中继续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学院2019年体育特长生共计划招生50人,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学院提前招生总计划内,招收项目包括足球、篮球、跆拳道、健美操、田径等5个项目。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②取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
③取得县(区)级比赛前三名。
未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提前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测试。
三、报名及交费
1、报名方式:现场审核、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须来校提交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或比赛获奖证书原件,经学院审核符合学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江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njitt.edu.cn)进入“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测试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报名成功。
2、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2日—2月24日。
3、现场审核地点: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4、报名考试费: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报名时网上支付。
5、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 6个专业志愿。
6、其他费用:面试费为60元/生、体育特长生加试费60元/生,考生来校面试现场缴费。
四、考核
1、考生均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2、面试由学院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心态、心理素质、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面试分值为300分,合格线为150分。
3、体育特长生除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外,还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加试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详见附件1。
4、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测试安排在3月18日,由各市招办组织实施。
(2)加试时间为4月12日,面试时间为4月14日,均在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相关要求届时可在学院招生网查看。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1、录取原则
(1)总原则: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总成绩和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育特长生加试合格者,按考生考核总成绩 =文化测试成绩+ 面试成绩+加试成绩,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同一专业录取体育特长生不超过3人。
2、加分政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加10分投档。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5、如加分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9年招生政策为准。
六、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2月21日前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2月22-24日 | 现场审核、网上报名 |
3月18日 | 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各市招办组织的文化测试 |
4月10日前 | 学院招生网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考试安排 |
4月12日 | 体育特长生加试 |
4月13-19日 | 体育特长生资格公示 |
4月14日 | 面试 |
4月17日前 |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面试成绩 |
4月23日前 | 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
5月中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七、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招生检举电话:025-86115885 邮箱:njcijjb@163.com
2、成立由相关部门、专职教师组成的面试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果汇总后上报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八、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33号令和36号令的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njit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njitt.edu.cn
E-mail: zsjyc@njitt.edu.cn
学院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邮政编码:211188
咨询电话:400-115-1152、025-86115913 、025-86115806
联 系 人: 孙老师、曹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