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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技能考试大纲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制定)
一、考试性质
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技能考试(含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相关专业毕业生的选拔性考试,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技能考试,应当具有一定的信度、效度和必要的区分度。
二、考试依据
(一)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社厅发﹝2009﹞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9年5月25日公布施行。
1.职业(工种)名称:食品检验工
(1)职业定义:对食品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副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的人员。
(2)职业等级:食品检验工(初级、中级、高级)
(3)职业能力特征: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和表达能力,四肢灵活,动作协调,听、嗅觉较灵敏,视力良好,具有分辨颜色的能力。
2.职业(工种)名称:公共营养师
(1)职业定义: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2)职业等级:公共营养师(一级、二级、三级)
(3)职业能力特征: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和表达能力,能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的能力。
3. 职业(工种)名称:烘焙工
(1)职业定义:在完成加工车间的清洁工作、原辅料的备料工作及检查各种加工工具正常运转的检查工作的前提下,依据典型焙烤食品的配方,完成3—4种面团或面糊的调制与发酵、整形与醒发、烘烤与烘烤条件的设定以及装饰、冷却与包装。并对加工的焙烤食品的质量能进行鉴定,解决在加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人员。
(2)职业等级:烘焙工(初级、中级、高级)
(3)职业能力特征: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和表达能力,四肢灵活,动作协调,听、嗅觉较灵敏,视力良好,具有分辨颜色的能力。
(二)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化学等六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9年1月6日。
中等职业学校化学教学大纲
三、考试方法
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技能考试由专业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总分49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50分。技能操作考试分为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必考项目每位考生必须参加考试,选考项目为考生从三个选考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340分,其中必考项2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选考项1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具体见下表:
四、考试内容及评分办法
以形成的中职毕业生从业能力为立足点,实现技能考试内容与中职毕业生从业技能的需要相互兼容,在识记、理解、运用、综合运用各个层面,充分融合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的职业技能要素,合理运用专业知识考试、技能操作测量手段,将专业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试内容,将技能操作融入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附:1.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2. 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一、化学基础知识
(1)无机化学基本知识。
(2)有机化学基本知识。
(3)分析化学基本知识。
二、食品基础知识
(1)食品营养与卫生的基本知识。
(2)食品微生物的基本知识。
(3)食品添加剂的基本知识
(4)食品加工技术的基本知识。
(5)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
三、考试题型及评分标准
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必考项目:食品的鉴别分类
说明:1. 单个评分要素扣分不得超过该项最大配分值。
2. 应明确集体评分方式,由两名以上的考评员同时参与对同一名考生的测评,各位考评员独自给出分值,以平均分确定最终的考核结论。
选考项目1:准确配制250mL 0.1mol/L KH2PO4 溶液
说明:1. 单个评分要素扣分不得超过该项最大配分值;2. 应明确集体评分方式,由两名以上的考评员同时参与对同一名考生的测评,各位考评员独自给出分值,以平均分确定最终的考核结论。
选考项目2:食品包装的标识辨别
说明:1. 单个评分要素扣分不得超过该项最大配分值。
2. 应明确集体评分方式,由两名以上的考评员同时参与对同一名考生的测评,各位考评员独自给出分值,以平均分确定最终的考核结论。
选考项目3:酵母死活细胞的染色鉴别
说明:1. 单个评分要素扣分不得超过该项最大配分值;2. 应明确集体评分方式,由两名以上的考评员同时参与对同一名考生的测评,各位考评员独自给出分值,以平均分确定最终的考核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