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学院考试将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综合评价。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
普通类(单列类)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班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成绩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总分100分):
(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
(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
(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综合素质评价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由学院组织,成立考务组,由各组长负责组织进行面试并确定成绩。面试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笔试操作程序。
2019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2月20日-3月5日12 时 | 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考生资格审查 |
3月6日-8日 18 时 | 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 |
3月9日 | 公布参加学院单独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
3月15日 | 凭身份证到考点领取准考证 |
3月16日-3月17日 | 凭准考证、身份证到考点参加面试 |
3月18日-3月21日 | 成绩汇总 |
3月22日-24日 | 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
3月25日 | 上传拟录取名单于“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
3月26日-30 日 | 确认录取考生 |
4月1日 | 办理确认考生相关录取手续 |
4月4日-16日前 | 打印、邮寄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