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技能考试大纲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
一、考试性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8〕3号)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湖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鄂高考〔2018〕3号)等文件精神,本考试为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农林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单独设置的入学资格考试。
本考试注重考查学生专业实践技能操作能力,兼顾专业理论知识,由专业理论(应知)考试和专业技能操作(应会)考试两部分组成。
二、考试依据与范围
(一)考试依据
1.园林绿化工(初级)标准
2.环境监测员(初级)标准
3.环境保护工NY/T 3125-2017
(二)考试范围
1.园林及生态修复植物基础知识
植物形态基础知识、植物分类基础知识、能正确识别常用识别常见生态污染指示植物和污染防治植物。了解园林植物的作用以及适合不同环境的植物选择方法。
2.园林及生态修复植物栽培知识
掌握园林植物苗木培育、生态修复植物栽培及养护管理的一般方法。
3.环境监测基础知识
了解环境监测技术基础,大气、水、土壤、生物与噪声等监测基础知识。
4.环境保护基础知识
了解环境污染、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以及环保法律基础知识。
三、考试方法
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技能考试由专业知识(应知)考试和技能操作(应会)考试两部分组成。技能考试总分49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150 分,技能操作考试340分,合计考试成绩294分(含)以上为合格,293 分(含)以下为不合格。
专业理论知识(应知)考试统一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总分150分。
技能操作(应会)考试分为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采用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共40分钟,总分为340分。其中必考项目测试时间20分钟,满分为150分。选考项目,测试时间5-8分钟,满分为190分;考生可选取生态环保知识测试项目,对此表述认识及态度,或选取综合素质测试项目。
考试项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 | 考试分数 | 考试方式 | ||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 园林及生态修复植物基础知识、园林及生态修复植物栽培基础知识、环境监测基础知识以及环境保护基础知识,包括环境污染、环境保护、环境与健康以及环保法律基础知识。 | 60分钟 | 150分 | 命题试卷笔试、闭卷 | ||
技能考试 | 必选 | 常见园林及生态环境修复植物识别 | 20分钟 | 150分 | 340分 | 模拟现场 操作考试 |
选考 (二选一) | 生态环保知识测试 | 5-8分钟 | 190分 | |||
综合素质测试 | 5-8分钟 | |||||
合计 | --------- | 490分 | ------ | |||
四、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以形成的中职毕业生从业能力为立足点,实现技能考试内容与中职毕业生从业技能的需要相互兼容,在识记、理解、运用、综合运用各个层面,充分融合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的职业技能要素,合理运用专业知识考试、技能操作测量手段,将专业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试内容,将技能操作融入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一)专业理论(应知)考试内容
1.园林及生态修复植物基础知识;
2.园林及生态修复植物栽培基础知识;
3.环境监测基础知识;
4.环境保护基础知识,包括环境污染、环境污染防治;
5.环境与健康以及环保法律基础知识;
6.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日常低碳环保生活知识。
(二)考试题型、结构及评分标准
试卷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三种题型,共150分。
判断题共25小题,每小题2分,共50分;
单项选择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错选、多选、不选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60分;
多项选择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均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漏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4分,共40分。
题型 | 题量 | 分值 |
判断题 | 25 | 50 |
单项选择题 | 20 | 60 |
多项选择题 | 10 | 40 |
合 计 | 55 | 150 |
第二部分 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一)必考技能操作测试内容
常用园林及生态环境修复植物标本识别:要求考生能正确识别常见生态污染指示植物和污染防治植物。
1. 污染指示植物
(1) 水体污染指示植物
风车草(旱伞草)、美人蕉、菖蒲、芦苇、鸢尾、金鱼藻、菹草、香菇草(铜钱草)、水芹、凤眼莲、浮萍。
(2)大气污染指示植物
SO2污染指示植物:鸡冠花、木槿、天竺葵;
氯污染指示植物:鸡冠花、女贞;
(3)酸性土壤指示植物:映山红、茶花、栀子花。
2. 污染物防治植物
防治二氧化硫污染植物:海桐、夹竹桃、荷花玉兰(广玉兰);
防治氯气污染植物:棕榈、构树;
防治氟化氢污染植物:大叶黄杨、海桐、棕榈;
防治二氧化氮污染植物:构树、桑、泡桐、石榴;
防治其他有害气体植物:樟树、女贞、泡桐;
防治空气中的灰尘污染植物:榆树、刺槐、臭椿等;
防治细菌污染植物:悬铃木、紫薇、雪松等;
防治水源污染植物:凤眼莲、浮萍、金鱼藻、芦苇。
3. 常见园林及生态环境修复植物识别评分标准
编号 | 准考证号 | 满分 | 150 | ||||
考试时间 | 20分钟 | 考试开始时间 | 考试结束时间 | ||||
考核项目 | 操作环节 | 考核要求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常见生态修复植物识别 | (1)技能操作过程 | 要求考生按顺序识别提拱的10种常见生态污染指示植物、抗污染植物标本(实体或图片)。 | 120 | 考生正确识别每种得分12分,共120分。 | |||
(2)技能操作的熟练程度 | 要求考生熟练操作。 | 20 | 20分钟内每提前一分钟完成操作,得2分,10分钟内完成得满分。 | ||||
(3)安全文明操作 | 要求考生安全文明操作,注重考场卫生,做好清场工作。 | 10 | 根据考生安全意识和考场卫生及清场工作的情况,分好(8-10分)、中(5-7分)、差(0-4分)给分。 | ||||
合计得分 | 计分员签名: | ||||||
(二)选考技能项目及评分标准
1. 选考技能项目(二选一)
(1)生态环保知识
要求考生能就自己了解的环境方面的知识,表述对生态环保的认识及态度。考核考生在植物识别、植物栽培、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环境与健康、环保法律、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日常低碳环保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认识能力。
(2) 综合素质及能力
要求考生能就日常生活、时事知识、专业认知和科学素质等方面的话题,回答考评员的问题。
考核考生的政治时事知识和思想道德素质、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和分析论证能力、知识素养、自我控制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以及审美能力。
2. 考核过程及评分标准
(1)考试过程:自我介绍、回答问题和交流沟通。准备时间2分钟,展示时间3-5分钟(不得低于3分钟)。时间结束由考评员宣布终止。
(2)选考评分标准
编号 | 准考证号 | 满分 | 190 | ||
项目 | 评定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现场 表现 | 仪表和礼仪 | 20分 | 大方得体,对主考和监考老师有礼貌。 | ||
自我介绍 | 40分 | 基本内容应包括姓名、籍贯、毕业学校、特长和爱好、个性特点、对自身发展的初步规划等,要求吐词清楚、声音洪亮、语速适中、富有感染力。 | |||
回答问题 | 90分 | 回答问题主题把握准确、观点清晰明确、知识面广且、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心理素质良好。面试考官可根据主题的难易程度来把握评分权重。 | |||
交流沟通 | 40分 | 对报考专业有基本了解,对国家生态环保政策有基本了解,有正确的人生观和积极向上的心态,语言表达能力强。 | |||
合计得分 | 计分员签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