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技术专业技能考试大纲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制定)
一、考试性质
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司法鉴定技术专业技能考试(含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已通过湖北省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且为技能高考或者单独招生类别的考生(高考报名号第九位为8或9)的选拔性考试,具有一定的信度、效度和必要的区分度。
二、考试依据
(一)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劳社厅发[2005]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5年1月28日公布施行。
1.1专业名称:
司法鉴定技术
1.职业定义: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技术是指为解决涉及司法审判中的专业性问题,运用于司法鉴定领域,探询案件相关事实真相的技术。比如笔迹同一性认定技术、指印同一性认定技术等。从事主要工作包括:(1)笔迹鉴定;(2)印章印文鉴定;(3)印刷文件鉴定;(4)污损(篡改)文件鉴定:(5)朱墨时序鉴定;(6)指印鉴定;(7)交通事故痕迹鉴定;(8)足迹鉴定;(9)工具痕迹鉴定;(10)枪弹痕迹鉴定;(11)整体分离痕迹鉴定;(12)形成方式鉴定等。
司法鉴定助理(物证技术方向)是指掌握司法鉴定技术(物证技术方向)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司法鉴定行业的物证技术方向职业群,能够从事文书鉴定、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职业等级:司法鉴定助理(物证技术方向)
3.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速;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现场勘查技术、图像处理技术、文件检验技术、痕迹检验技术和司法鉴定文书写作能力等。
非常重要 | 重要 | 一般 | |
学习能力 | * | ||
表达能力 | * | ||
分析判断能力 | * | ||
视觉、嗅觉、听觉 | * | ||
计算机应用能力 | * | ||
现场查勘能力 | * | ||
图像处理能力 | * | ||
文书检验鉴定能力 | * | ||
痕迹检验鉴定能力 | * |
(二)参照*******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的文书类和痕迹类相关鉴定技术规范。
1.文书鉴定通用规范(SF/Z JD0201001-2010)
2.笔迹鉴定规范(SF/Z JD0201002-2010)
3.印章印文鉴定规范(SF/Z JD0201003-2010)
4.印刷文件鉴定规范(SF/Z JD0201004-2010)
5.篡改(污损)文件鉴定规范(SF/Z JD0201005-2010)
6.特种文件鉴定规范(SF/Z JD0201006-2010)
7.朱墨时序鉴定规范(SF/Z JD0201007-2010)
8.文件材料鉴定规范(SF/Z JD0201008-2010)
9.文件上可见指印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202001-2015)
10.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GA41—2014)
11.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GA/T1087-2013)
1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GBT33195-2016)
13.基于视频图像的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GAT1133-2014)
(三)执行2005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对鉴定人的入职条件职业标准。
三、考试方法
司法鉴定技术专业技能考试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试两个组成部分。
技能考试总分49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150分,技能操作考试340分。
专业知识考试为闭卷试卷答题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在实训场地进行技能操作考试,分为3个考试项目,考试时间100分钟,不包括候考、抽签、分组和换场时间。
四、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以现有的中职毕业生从业能力为立足点,实现技能考试内容与中职毕业生从业技能的需要相互兼容,在识记、理解、运用、综合能力各个层面,充分融合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的职业技能要素,合理运用专业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试手段,将专业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试内容,将技能操作融入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一)司法鉴定助理(物证技术方向)理论相关知识
1.1.1基础知识
(1)司法鉴定概念及职业条件;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人的条件包括:一、鉴定实践能力条件,即指司法鉴定人具备独立解决本学科范围内相关的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的能力,这是鉴定人开展鉴定的基本条件。二、法学知识条件,司法鉴定是在诉讼中进行的,司法鉴定人作为诉讼参加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三、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司法鉴定人是以科学技术与专门知识解决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他们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职称和特殊技能。因此,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从事司法鉴定职业资格登记:①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③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四、思想道德条件,司法鉴定人应当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2)司法鉴定工作的性质和任务;
司法鉴定是一种运用科学技术、专门知识、职业技能和执业经验为诉讼活动,尤其是为司法审判活动提供技术保障和专业化服务的司法证明活动,其本质是科学性与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司法鉴定的基本属性除了应当具备证据的一般要求外,还有别于其他证据的属性,即法定性(法律性)、中立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真实性)的统一。
司法鉴定的任务包括基本任务和具体任务。司法鉴定的基本任务是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为诉讼活动和相关执法活动提供科学证据。在诉讼中涉及的司法鉴定事项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各种科学现象都可能成为司法鉴定事项,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司法鉴定的范围也会不断扩大。目前,我国法院统一管理的司法鉴定学科类别以及在诉讼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专门性问题所涉及的学科类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医类鉴定;2、物证类鉴定;3、声像资料鉴定;4、知识产权鉴定;5、计算机司法鉴定;6、环境损害鉴定等。
(3)司法鉴定工作的方针与原则;
司法鉴定主要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依法鉴定原则,即指司法鉴定从程序到实体,从形式到内容,从技术手段到技术标准都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二、尊重科学原则,客观真实,按客观规律办事是司法鉴定活动应遵循的根本准则。三、独立鉴定原则。四、鉴定公开原则。五、鉴定公正原则。六、遵守规范、标准原则。
(4)司法鉴定职业道德;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1.1.2.物证类司法鉴定技术基本知识;
(1)笔迹鉴定的原理与方法;
笔迹鉴定,又称笔迹检验,是根据人的书写习惯特性在书写的字迹、符号、绘画中的反映,通过物证笔迹与样本笔迹的比较、鉴别,从而确定物证笔迹书写人的一项司法鉴定专门技术。
笔迹鉴定的作用:1、认定文书物证笔迹的书写人;2、鉴别文件的真伪;3、利用笔迹串并案件;4、根据笔迹判定参与作案的人数;5、通过笔迹发现侦辑对象的行踪。
笔迹特征是个人书写习惯特性表现在笔迹中的各种征象。包括:1、概貌特征;2、布局特征;3、写法特征;4、错别字特征;5、结构特征;6、笔顺特征;7、运笔特征;8、笔痕特征。
笔迹鉴定工作的程序是:1、受理鉴定;2、检验;3、制作鉴定文书。
笔迹鉴定的基本方法是同一认定法,它通过物证笔迹(即检材)和嫌疑人笔迹(即样本)的比较,确定二者的书写习惯是否同一,从而作出认定或否定的结论。
(2)印章印文鉴定的原理与方法;
印章印文鉴定,是运用同一认定原理和方法将涉案的可疑文书中待检印文(检材印文)与已知的真实印文(样本印文)进行比较,根据两者印文特征总和的反映情况,经综合评断而作出的是否由同一枚印章盖印或出自同一枚印章的鉴定意见。
(3)印刷文件鉴定的原理与方法;
印刷文件鉴定是运用印刷技术知识,结合利用印刷文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根据文书上的工业印刷加工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对文书的印制方法、印刷文书的来源和印刷文书的真伪进行判定的一项专门技术。
(4)篡改变造文件鉴定的原理与方法;
篡改变造文件鉴定,是指对原真实文书的部分内容加以改变形成的内容虚假的文书。包括:擦刮文书、消退文书、涂抹掩盖文书、添加文书、拼补文书和换页文书等变造形式。
(5)朱墨时序鉴定的原理与方法;
朱墨时序鉴定是指文书中印章印文与手写字迹、印刷字迹的形成次序,通常通过两者交叉部位的墨迹分布形态及理化性质等特征进行检验,是确定文书真伪的重要检验手段。
(6)手印鉴定的原理与方法;
手印鉴定是指鉴定人通过发现、提取和分析犯罪现场手印,收取犯罪嫌疑人的样本手印,进行检验以确定犯罪现场手印与样本手印是否为同一人所留或解决相关专业问题的一项技术工作。
(7)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的原理与方法;
车辆痕迹鉴定是利用遗留在现场的各种车辆痕迹及嫌疑车辆人提取的痕迹,进行全面的分析、比对检验,最后认定现场车辆痕迹是否为嫌疑车辆所留。
(8)足迹鉴定的原理与方法;
足迹鉴定是依据同一认定理论,用比对检验的方法,比对现场足迹与样本足迹的特征异同,以认定足迹是否为犯罪嫌疑人或其所穿鞋袜关系的检验过程。
(9)工具痕迹鉴定的原理与方法;
工具痕迹是指在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受到外界作用的加载客体(一般是作案工具)使承载客体(一般是现场的被破坏客体)的接触部位发生塑性形变后形成的立体反映形象。
(10)枪弹痕迹鉴定的原理与方法;
枪弹痕迹检验是运用痕迹检验的一般原理和技术方法以及**、枪弹、内外弹道等科学知识,通过对**发射后遗留在弹头、弹壳和目标物上的痕迹、物证进行分析鉴定,从而为案件侦查提供线索,为破案提供证据的一门刑事科学技术。
(11)整体分离痕迹鉴定的原理与方法;
整体分离痕迹是刑事案件现场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现场中经常出现的痕迹物证之一,通过对整体分离痕迹的检验,可以直接认定作案工具或肇事车辆,特定条件下也可以直接认定人身,为侦查工作提供重要的信息。
(12)形成方式鉴定的原理与方法;
1.1.3 现场勘查基本知识
(1)现场保护的原则和方法;
(2)现场记录的方法;
(3)现场物证的发现和固定方法;
(4)现场物证的保全方法;
1.1.4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相关知识;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相关知识;
(3)《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文件)的相关知识;
(4)《证据学》的相关知识。
(二)司法鉴定助理(物证技术方向)技能要求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 | |
一、手印鉴定 | (一)手印捺印 | 1.能识别手印的留痕部位 2.能做好手印捺印的相关准备工作 2.能捺印出清晰、完整、不变形的手印 4.能正确标识手印留痕部位 5.能正确填写《检验记录表》 | 1.手印的概念 2.手印的特点 3.手印的花纹组成 4.手印捺印前的准备 5.手印捺印的注意事项 6.手印捺印的记录 | |
(二)潜在手印的寻找与发现 | 潜在手印的寻找与发现
| 1.潜在手印的概念 2.潜在手印的成分与分类 3.潜在手印的寻找与发现
| ||
(三)潜在手印的显现与固定 | 1.粉末显现法 2.502熏显法 3.茚三酮显现法 | 1.潜在手印的显现方法 2.粉末显现法的适用范围、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 3.502熏显法的适用范围、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 4.茚三酮显现法的适用范围、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 | ||
二、车辆痕迹 | (一)车轮痕迹的发现与固定 | 1.车轮痕迹的发现 2.车辆痕迹的固定 | 1.车轮花纹的分类 2.车轮痕迹的发现 3.车轮痕迹的固定 | |
(二)车辆痕迹的分析判断 | 1.车辆安全性能判断 2.通过车体痕迹分析车辆碰撞过程 | 1.车辆痕迹的基础知识 2.车辆痕迹的形成要素 3.车辆痕迹的分析方法 | ||
三、笔迹鉴定 | (一)笔迹样本的采集 | 1.笔迹平时样本的采集 2.笔迹实验样本的采集 | 1.笔迹样本的概念和种类 2.笔迹平时样本的来源和采集方法及注意事项 3.笔迹实验样本的采集方法及注意事项 4.笔迹采集记录的填写 | |
(二)笔顺特征分析 | 1.正常笔顺的分析判断 2.通用笔顺的分析判断 3.特殊笔顺的分析判断 | 1.笔顺的概念 2.笔顺的书写规则 3.笔顺的分析判断方法 | ||
(三)笔迹特征比对表制作 | 1.笔迹特征比对表的格式 2.笔迹特征字的选取 3.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作 4.笔迹特征的标示 | 1.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作方法 2.笔迹特征的标示符号与标示方法 3.笔迹特征字的选取原则与方法 | ||
三、印章印文鉴定 | 印章印文的真伪鉴定 | 1.能使用体视显微镜观察确定印文的形成方式 2.能运用特征比对法进行印文真伪鉴定 3.能运用特征重叠法进行印文真伪鉴定 4.能运用特征连线法进行印文真伪鉴定 | 1.印章的种类和分类 2.印文的形成方式 3.印文的检验鉴定方法 |
(二)试卷结构、答题要求、评分办法
项目 | 试卷结构 | 答题要求及评分办法 | 时间 | 分值 | |
专 业 理 知 识 考 试 | 单项选择题(共15题) | 1.按照各个题型的要求进行答题; 2.单选题只能选择一个答案; 3.判断题为是非题,只能填写√或×; 4.名词解释题表达真实准确; 5.解答题内容完整,准确。 | 60分钟 | 30 | 总分150 |
判断题(共15题) | 30 | ||||
名词解释(共3题) | 30 | ||||
解答题(共4题) | 60 |
第二部分 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一)技能操作考试内容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考试时间 (30分钟) | 分值(340分) |
考试项目 | ①指印捺印 | 10分钟 | 120分 |
②潜在指印显现(粉末刷显) | 10分钟 | 120分 | |
③潜在指印显现(粉末抖显) | 10分钟 | 100分 |
(二)操作设置、技能要求、评分办法
1.能否清晰、完整、不变形地捺印十指指印,并正确填写捺印记录等。
2.能使用粉末清晰显现玻璃上的汗潜手印,并加以固定。
3.能使用粉末清晰显现纸张上的汗潜手印,并加以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