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2年,系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试点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为探索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及中职毕业生,分类选拔、分类录取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四川省2019年高考报名,并已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报考类别
考试设置三个报考类别:
1.普通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面向中职毕业生。
3.特长类:面向在艺体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取得相应专业等级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2320名(含特长生50名)。其中:普通高中类1480名,中职类840名。
注:1.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2.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核定并公布为准。
(二)特长生招收计划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填报交院”及“填报专业”两个步骤,考生须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填报交院”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系统”或我院“招生在线”完成“填报专业”阶段流程即完成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 填报交院(时间:3月3日8:00—15日18:00)
(一)登录系统: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3日8:00—15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首页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二)选择交院:考生登录系统后,须在报考院校中选择:515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提交后即完成本阶段流程。
(三)特别说明:考试院将对本阶段填报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步。请考生确认本人基本信息填写无误,如因信息错误导致未通过考试院审核,则报名无效。
第二步 填报专业(时间:3月19日8:00—25日18:00)
(一)报名时间、网址:完成第一步填报的考生应于3月19日8:00—25日18:00,登录“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gaokao345.com)”或我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填报志愿。
(二)报名选项:考生须在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特长类三类中,选择其中一类填报;特长类考生,须选择特长测试项目填报。
(三)志愿设置:每名考生可填报相应科类的两个专业平行志愿:志愿A、志愿B。其中:普通高中类、中职类须选择“考试模式”相同的专业填报;特长类考生可在相应科类中任选专业,不受“考试模式”限制。
(四)特长及免试生资格初审:特长生须将相关证书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免试生须填写并上传《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以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将默认转为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考生。
(五)网上缴费: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请立即通过支付宝、微信完成缴费(报名费13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8:00,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六)准考证打印:完成报名的考生于3月27日-29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须持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9日到校熟悉考场。
(七)特长生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特长类考生,须于3月29日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考生准考证须加盖特长生资格确认章方可参加次日特长测试。未通过现场确认考生则默认转为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考生。
(八)免试生现场确认:申请免试考生须于3月29日持二代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进行现场确认,未通过现场确认考生则默认转为中职类考生。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模式及考试内容
项目 | 普通高中类 | 中职类 | 特长类 | |
考试模式 | 文化考试+素质测试/专业面试 | 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 | 文化考试+特长测试 | |
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我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 考试形式 | 闭卷,笔试 | 闭卷,笔试 | 闭卷,笔试 |
考试科目 | 普高类试卷。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 中职类试卷。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 试卷分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100分,总分300分 | |
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100分) | 考试形式 | 闭卷,笔试 | ||
考试内容 | 1月26日前在我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素质测试方案 | |||
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反应、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 考试形式 | 面试 | 面试 | |
考试内容 | 1月26日前在我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专业面试大纲 | 1月26日前在我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专业面试大纲 | ||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总分100分) | 考试形式 | 实践操作 | ||
考试内容 | 考核各类别专业操作技能,考纲将于1月26日前在我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 | |||
特长测试 (特长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技能水平,总分100分) | 考试形式 | 现场测试、展示 | ||
考试内容 | 1月26日前在我院招生在线“单独招生”栏目“单招方案”中公布专业特长测试方案 |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项目 类别 | 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
普通高中类 | 3月30日 | 9:00-11:30 文化考试 | 13:00—18:00 素质测试/专业面试 |
中职类 | 13:00—18:00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 | ||
特长类 | 13:00—18:00 特长测试 |
2.考试地点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五、录取规则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息。
(二)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特长类,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特长测试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录取人数不超过报考人数的85%。
2.专业志愿录取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即各项考试成绩均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1)普通类:文化、素质测试/专业面试双上线考生,按文化和素质测试/专业面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中职类:文化、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双上线考生,按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特长类:文化、特长测试双上线考生,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如出现同分情况:普通高中类考生比较素质测试或专业面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中职及特长类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
3.如部分招生专业出现缺额,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缺额专业将面向社会公布,并面向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三)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办理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考试。
(四)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对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专业,请认真阅读专业简介,并如实填报,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首页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随即转为高考招生计划。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1日17:00前至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六、时间进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1月26日前 | 公布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
1月26日前 | 公布素质测试方案、专业技能测试考纲、专业面试大纲、特长测试方案。 |
3月3日8:00—15日18:00 | 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首页单独招生报名系统,选择“515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填报。 |
3月19日8:00—25日18:00 | 登录招生在线(http://zsjyc.svtcc.edu.cn)“单独招生”栏目,点击“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专业填报及缴费。 |
3月27日-29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3月29日 | 1.考生熟悉考场(16:00—18:00)。 2.报考特长类及申请免试录取考生,至招生就业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9:00—16:00)。 |
3月30日 | 文化考试,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特长测试。 |
4月3—4日 | 查询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至招生就业处申请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我院将在受理2个工作日内就查询结果进行电话回复。 |
4月5—11日 | 1.公布最低控制线。 2.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3.我院视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我院将发布征集公告,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可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填报。 |
4月11日17:00前 | 愿意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前往我院签署放弃录取资格声明,逾期不再办理。 |
4月12日 | 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4月30日前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七、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院组织考试,高考前完成录取。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二)单独招生录取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不得转校,学籍异动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八、资助体系
我院构建了以国家奖助体系为核心,学院奖助体系为依托,社会力量资助为补充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名家庭困难学生受到资助。
九、注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认真进行政治、身体等项目复查,不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身体要求,将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航海类专业按照我院专业报考条件执行。
十、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均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十一、
本方案以四川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联系部门: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8-82680050 82690045 82690046
监察电话:028-82680056 传真:028-82690045
招生在线网址:http://zsjyc.svt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