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对口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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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11:48: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8】46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我校将向中职学校招收“2+3”、“3+3”学年制中职生(以下简称:对口中职学生),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部标代码为:11546。

第三条 我校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准予毕业的学生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对象及申报条件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为已经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8]14号)中规定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二年级学生及毕业生。

第五条 申报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二年级在校生,或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人员和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属于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情况的,如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不能报考我区2019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第三章  报考流程

第六条 考生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考生申报测试——参加测试——成绩备案——考生到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投档录取——考生到广西招生考试院查询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招生专业要求

第七条 招生专业请查看我校《2019年本、专科招生计划一览表》。

第八条 高职专业志愿填报只能选择与中职在读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第五章  测试申报时间及办法

第九条 申报时间:2019年1月1日至3月20日。

第十条 申报办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gxstnu.edu.cn/)公布。

第一、集体申报:由考生所在中职学校组织统一申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gxstnu.edu.cn/“招生信息”栏下载《2019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申报表(集体)》,填写完毕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xkjsfxyzsb@163.com。所填高考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务必准确,否则无法备案。

第二、个人申报:考生通过网上申报(在中职学校集体申报过的考生切勿单独申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gxstnu.edu.cn/“招生信息”栏下载《2019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申报表(个人)》,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xkjsfxyzsb@163.com。所填高考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务必准确,否则无法备案。

第六章  测试及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测试方式:

采用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闭卷测试方式。

文化基础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知识。职业技能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测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600分,其中文化基础300分,职业技能300分。

第十二条 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定于2019年3月下旬或4月,考试地点设在来宾市、柳州市、南宁市、桂林市、玉林市、藤县、容县、宾阳县、钦州市,我校视考生报名情况增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和考场安排请考生于3月20日后查看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gxstnu.edu.cn/)“招生信息”栏。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已参加我校组织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的考生,于2019年5月3日10:00至5日17: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19年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志愿填报”栏目进入。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于2019年5月13日至14日进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投档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进行。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职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每位考生可以填报6个专业,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第一志愿专业录完后,计划未完成时,录取第二志愿专业,第二志愿专业录完后,计划未完成时,录取第三志愿专业,以此类推,志愿专业不能满足计划时,服从调剂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情况在计划总数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专业计划,视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增加或减少录取计划。

4、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志愿。

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章  报到和复查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第十八条 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违规处理: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在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第九章  新生待遇及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 新生待遇:通过高职对口中职学生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

我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免”的助学体系。

第二十条 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等政策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网页。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来宾校区和柳州校区,来宾校区地址:来宾市来华投资区铁北大道966号;邮编:546199;柳州校区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70号;邮编:545004。咨询电话:0772-6620895。电子邮箱:gxkjsfxyzsb@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gxstnu.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简章适用于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高职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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