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院简介
l 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l 湖南省首批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l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l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单位
l 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
l 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l 第28届亚洲男子篮球锦标赛主赛馆
l 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承办单位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84年,是国家民政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设有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艺术学院、医学院、殡仪学院、外语学院、财经管理学院等九个院部。设有民政管理、社会工作、老年服务与管理、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英语、传播与策划、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等48个专业及专业方向。
二、 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是高职院校分类入学考试的一项试点工作,所录取的考生为国家计划招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我校是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唯一跨省单独招生试点院校。2009年至2018年连续10年在新疆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2019年将继续扩大招生规模。
三、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汉语言)
(注:新生学杂费按湖南省物价局2019年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汉语言类)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单招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5日12:00
3、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10日 10:00至3月15日 16:00
4、报名及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zs.csmzxy.com/ddzs.htm
四、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文化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测试:统一使用新疆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赋分标准:A=90分,B=80分,C=70分,D=6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及方法能力四方面内容。具体考试形式将在我校单招网上公布。
2、考试时间:
时 间 | 科 目 | |
3月16日 | 10:00—14:00(北京时间) | 职业技能测试 |
3、考试地点: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七、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根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的方式,按 “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按各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遇到同分情况,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总分低于180分(不含180分)或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单独招生网。(http://zs.csmzxy.com/ddzs.htm)。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新疆地区2019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致。
九、联系方式:
1、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唐政秋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2、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82763278(传真)
地 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 410004 联系人:徐老师
网 址:http://zs.csmzxy.com/ddzs.htm
3、考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4-6594177 联系人:徐老师
地 址: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乘车路线:
l 在乌鲁木齐火车站(高铁站)下车的同学,乘906、52路在西北路下车或者出站打的到西北路下车,再乘坐至昌吉的中巴车在石油大厦站下车。
l 在乌鲁木齐火车站南下车的同学,走过站前广场右转,过转盘在月明楼站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石油大厦站下车。
l 在乌鲁木齐南郊汽车站下车的同学,乘7路公交车在油运司站下车,换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石油大厦站下车。
l 在乌鲁木齐碾子沟汽车站下车的同学,出站后左转,到宝山路路口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石油大厦站下车。
l 乘飞机抵达乌鲁木齐地窝铺国际机场的同学,可在T3航站楼前停车场乘机场到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石油大厦站下车;或乘51路公交车至木材厂站下车,至对面换乘乌市至昌吉的中巴车在昌吉石油大厦站下车。
l 在昌吉石油大厦站下车的同学,乘7路公交车至新农职院站下车(7站路),向东走100米即到我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