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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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15:22:25

第一章 总则

为更好的实现高考招生工作多元化机制,推动素质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经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我校继续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为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实施阳光工程,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原则“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内部实施“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办学性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1967 河南代码:6235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

第十条办学实力: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清光绪33年)创办的“怀庆府师范学堂”,迄今已走过了百余年办学历程。学校占地面积710亩,建筑总面积2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470万元。馆藏中外文图书116万册,中文数据库11个。学校设有12个学院,46个专业;教职工716人,专任教师64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0人,副高级职称171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33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学校被评为河南省小学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培养单位、河南省首批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性单位、河南省电子商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先后荣获了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先后被确定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国舞蹈家协会舞蹈培训基地、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基地、河南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示范基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传承基地及研究基地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考试和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技术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和学院工作组。

第十二条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模式、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已取得参加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省高职单招。

第十四条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凡符合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19日9时至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按照省招办的规定完成单招报名及报考我校的志愿填报。

(二)报名结束后,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审核后的符合条件考生名单,3月30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第十五条考试内容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内容包含文化知识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两个部分。

(一)文化知识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与外语成绩(其中语文总分按照150分折算,数学总分按照100分折算,外语总分按照50分折算)。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可随各类中职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知识统一考试。中职生源考生和社会考生文化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测试(其中语文总分150分,数学总分100分,英语总分50分)。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300分。

(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和社会考生均需参加【已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在高中或者中职学习阶段(社会考生近三年内)在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且报考本大类专业或相近大类的考生可以申请免于面试,不再参加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1.普通类专业

(1)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认识事物的能力、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2)考试方式: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3)试卷分值:100分。

2.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

(1)考试方式:体育类考生考试时间20分钟,任选一项体育项目展示;音乐类考生考试时间6分钟,声乐、器乐、舞蹈、戏曲四项,考生任选其中一项展示;美术类考生考试时间150分钟,素描(人物头像)、色彩(静物)两门任选其一。

(2)试卷分值:100分。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同时包含普通类专业和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的,需同时参加两大类的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三)考试日程安排

第十六条录取成绩组成

(一)成绩组成

考生的录取成绩由文化知识成绩、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二)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的录取成绩=文化知识成绩+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

普通高中生源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与外语成绩的折算成绩,语文为:A级=90分*1.5、B级=80分*1.5、C级=70分*1.5,数学为:A级=90分、B级=80分、C级=70分,外语为:A级=90分*0.5、B级=80分*0.5、C级=70分*0.5。

(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关要求

已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在高中或者中职学习阶段(社会考生近三年内)在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且报考本大类专业或相近大类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100分。

第十七条成绩公布

考生的最后录取成绩,于2019年4月7日在焦作师专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zsjy.jzsz.edu.cn/)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成绩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文化知识考核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录取程序及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和免于面试

1.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考生所在学校于2019年3月1日前将上述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送考生拟申请参加的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高校。

高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到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高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免于面试。已经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和在高中或者中职学习阶段(社会考生近三年内)在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的考生可免于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考试,该项成绩按满分计(100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2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高考报名考生号到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办理免试申请手续。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审核后在校园网上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考生报名、信息采集

凡参加2019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毕业文凭

第二十三条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学校地址:焦作市山阳路998号

咨询电话: (0391) 3593980    3721211

邮编:454001

QQ号码:2218895714

邮箱:Jzszzsb@126.com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jy.jzs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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