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一)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二)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于3月7日下午16点前交我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经教育厅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