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是各大高校招生简章及计划密集公布的一个月,辽宁政法职业学院也于6月2日公布,请有意报考的考生注意查看:
了解学校的招生章程对科学填报志愿有很大的指导作用,想要报考“辽宁政法职业学院”的考生特别要了解高校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部分,要根据学校录取规则与考生自己的条件综合分析,看自己是否报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行政执行(行政执法方向)、司法警务,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专业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4.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634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6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373.1万元,图书12.54万册。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外语语种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比例限制
二、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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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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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方向)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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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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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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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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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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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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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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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物流保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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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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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航空港服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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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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