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 2019 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维护 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 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宁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549。
第三条 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龙亭路 8 号, 邮政编码:530299。
第四条 学校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专科教育为辅, 发展各类继续教育,举办适度规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留学生教育。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艺术类 (美术)学生;普通专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专科生。
第五条 办学类型:学校是经*******教育部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校, 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六条 毕业证书:被录取的对口中职学生均具备教育 2 部学籍电子注册资格,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 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