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术科考试考生须知
一、参加术科考试考生于2019年4月14日上午8时携带考试材料到汕尾职业技术学院A区艺术楼一楼考生接待处审核材料。
携带材料如下:1.考生面试登记表(13日下午在A区考场一楼领取并填写好);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一份;3.准考证;4.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其中准考证号、姓名须与考生本人准考证信息相符;联系电话必须是本人家庭固定电话或家长移动电话,以保证录取时能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不参加术科考试者不能参与艺术类专业录取。
二、考生材料审核完毕后进入候考室准备考试,按秩序在引领人员的带领下进入考场,上午7:50开始审核材料,8:00开始考试,下午2:30开始考试。考生家属请在A区艺术楼一楼102教室休息。
三、音乐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加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须自备;美术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须自带画夹(或画板)、小铁夹(用以固定画纸在画板上)、铅笔、小刀、橡皮等绘画用品。
四、考试内容:
1.音乐教育专业: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简谱视唱,音准、节奏模唱,舞蹈动作模仿;
②专项基础:A:自选歌一曲;B:加试钢琴或其他乐器。
2.美术教育专业: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色彩辨识能力。
②专项基础:A:人物速写(20分钟);B: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