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3月29日8:30登录: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网-招生系统,进入“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考生姓名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于3月29日周五9:00-14:00来我校招生办公室(学生事务中心126室)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成绩复核仅复核试卷是否存在漏评、分数加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得查阅试卷,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属于复核受理范围。
三、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工作将于4月2日开始,我校将于4月2日在招生网公布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结果将于4月11日-4月17日在我校阳光招生网公示。
四、录取和成分计算办法:
1.高中生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
合成分=700+面试成绩/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
2.三校生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
合成分=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