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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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8 11:31:33

为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考生,经国家教育部批准,2014年我院将进一步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4年四川省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报名号的四川省考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产品造型设计”专业限招收“美术类”考生,考生须参加四川省 2014 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达到专科省控线(美术180分)及以上;“数控技术”专业限招收对口高职“加工制造类”考生;“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限招收对口高职”信息技术二类”考生;“旅游管理”专业限招收对口高职“旅游服务一类”考生;“软件技术”专业限招收对口高职“信息技术一类”考生;其余专业各类考生(包括特长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招章程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招章程

三、报名和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http://zsc.myvtc.edu.cn(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3.报名时间:2014年3 月20 日8:30~31 日17:00;

4.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同时须填报是否同意调剂录取。

5.报名流程

(1)考生本人首次登录2014单独招生报名系统,需先注册用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2014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3)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的类别在普通类、对口高职类、美术类选项中选报一项;

(4)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基本信息(特别是考生高考报名号和有效身份证号必须准确填写),并上传近期50k以下的电子版(jpg 格式)证件照(如上传照片有误或其他问题,请浏览单招报名系统网页的“2014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须知” )。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特长测试项目(其中,体育特长考生在篮球、100 米、800米和立定跳远选项中填报一项;艺术特长考生在声乐、器乐和舞蹈选项中填报一项);

(5) 考生信息填写完毕并检查无误后提交信息, 然后打印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经考生毕业学校有关负责人或学生家长签署意见。

(二)审核

学院 4 月 7~9 日在招生信息网(http://zsc.myvtc.edu.cn)上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2014 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审核通过的考生,才可办理考试手续参加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

四、办理考试手续

考生于4月10 日8:30~11 日17:00到学院招生处办理考试手续,具体事项为:

1.提交材料

(1)《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主要有以下几种:

■高中 (或中职) 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或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或前三名)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高中(或中职)阶段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高中(或中职)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获奖证书或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美术类专业(产品造型设计)考生本人的四川省 2014 年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单。

2.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办理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招免试手续。

3.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4.领取《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按时办理所有考试手续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

五、考核办法

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基础知识+职业综合素质”为主的综合考核。考核地点: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一)文化基础知识考核

1.考核形式:闭卷、笔试;考核时间:150分钟。

2.考核对象:除报考“数控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旅游管理”、“软件技术”、“产品造型设计”专业以外的其他所有考生。

3.考核内容及分值:语文(70 分)、数学(70 分)、英语(40 分)三科合卷考试,总分180分。

(二)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1.考核形式:闭卷、笔试;考核时间:150分钟。

2.考核对象:报考“数控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旅游管理”、“软件技术”、“产品造型设计”专业所有考生。

3.考核内容及分值:考试内容为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口高职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范围,总分150分。

(三)职业综合素质考核

1.考核形式:抽签面试;考核时间:10分钟。

2.考核对象:除报考“数控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旅游管理”、“软件技术”、“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及报有特长考生以外的其他所有考生。

3.考核内容及分值:主要考核学生思维辨别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以及基本常识,120分。

(四)专业技能考核

1.考核形式:抽签排序实作;考核时间:根据专业另行确定。

2.考核对象:报考“数控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旅游管理”、“软件技术”专业所有考生。

3.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内容为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口高职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范围,总分150分。专业技能考核详细内容请见各专业《2014年单独招生技能测试方案》。报考“产品造型设计”专业的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以参加“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

(五)特长测试

1.考核形式:抽签排序考核;考试时间:根据特长项目现场确定。

2..考核对象:报考艺术或体育特长的所有考生。

3.考核内容及分值体育特长测试内容:根据体育特长考生所报特长项目分别进行“篮球” 、 “100米” 、“800米”和“立定跳远”等项目测试,120 分。艺术特长测试内容:根据艺术特长考生所报特长项目分别进行“声乐” 、 “器乐”和“舞蹈”等项目测试,120分。报考器乐考生请自备乐器,报考舞蹈考生请自备道具。

(六)考核时间安排

文化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时间为:2014 年 4 月 12 日 9:00~11:30,职业综合素质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及特长测试时间为:2014年4 月12 日13:00~18:00。

(五)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阅读《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4 年单独招生办法》,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规定的事项;

2.考生须严格遵守《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4 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守则》,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及规定的物品物件进入考场考试,其它任何物品物件不得带入考场。

六、录取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

3.学院根据各专业参考人数普通类和对口高职类考生比例及招生计划确定两类考生录取人数,并依据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

4.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所有考生(特长类考生除外)按照专业志愿以各自参加的两项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长类考生按照特长考生招生计划以两项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占相应专业计划)。

5.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在未被录取并填报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按两项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具备免试资格并办理免试手续者可免试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占相应专业计划)。

7.按上述第四条第 1 款第(2)小条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者,经审核确认后,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示七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2014 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20日8:30~31日17:00 考生网上报名,填写基本信息。

4月1日~6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基本信息。

4月7~9日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

4月10日8:30~11日17:00 考生到绵职院招生处办理考试手续。

4月12日 上午:9:00~11:30,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下午:13:00~18:00,职业综合素质考核、特长测试和专业技能考核。

4月15 日17:00 学院公布成绩,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在线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4月16 日9:00~17:00 学院接待成绩查询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学院纪监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4月17日(公示7日) 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名单。

4月24~25 日17:00拟录取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考生在学院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zsc.myvtc.edu.cn)下载确认表,填写信息后送到学院招生处或传真到 0816——2202113。未按时送到或传真确认信息表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4月26~28日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月中旬 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八、相关规定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对口高职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2.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3.根据国家规定,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标准执行;

4.本办法如有调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为准,最终解释权归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仙人路一段32号

邮政编码:621000

咨询电话:0816-2202113(传真) 2202104

纪检监督电话:0816-2202257

学院网址:http://www.myvtc.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my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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