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形式、时间和地点
1.测试形式:面试,满分为 150 分。
2.测试时间:2019 年 4 月 20 日 9:00 开始,面试时间 7 分钟/人。
3.测试地点: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二、测试目的、内容
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畜牧兽医专业职业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岗位潜质、专业兴趣、沟通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期间考生无需自我介绍,回答问题时不得透露个人真实姓名、家庭住址和学校名称等个人信息。
三、测试流程
9:00 前,考生到面试候考区集中,进行身份确认,抽签确定面试批次及考场、考号,并听取面试注意事项说明;9:10 分以后一律不得进入候考区,未及时进入侯考区的考生按弃考处理。
面试分上午、下午两个批次进行,上午面试结束的考生需到考场休息区集中,待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区后方可离开。
四、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由所有参加面试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现场综合评分。
五、测试工作监督
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相关业务指导部门对本次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的全程实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