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目的
综合测评目的是测试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一)表达能力:口齿清楚、语速适中、清晰、简洁、准确表达个人观点的能力。
(二)专业的理解和专业基础知识:对电子商务专业有着较为合理的理解,对最基本电子商务的相关知识有一定的见解。
(三)思维能力和专业学习能力:面对突发意外事件,能够作出合理的反应,寻求合适的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决的能力。
(四)创新能力:能够发现新问题、产生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和找出新办法的能力。
(五)团队合作精神:在团队中具有密切合作、配合默契、团结、协作的能力。
(六)道德判断和情感价值观:具有一定的电子商务专业相关职业的道德判断和情感价值观。
二、测试内容
(一)面试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
2、对专业以及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理解;
3、思维能力和专业学习能力;
4、创新精神;
5、团队合作精神;
6、道德判断和情感价值观。
(二)素质特长项目(见素质特长计分办法)
三、测试形式、时间与地点
测试形式:面试。
测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周六),具体考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测试地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四、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80分,素质特长占20分。
1.面试评分标准
面试总分80分,其中沟通表达10分,专业的理解和专业基础知识15分,思维能力和专业学习能力15分,创新精神10分,团队合作精神15分,道德判断和情感价值观15分。
2.素质特长评分标准
考生凡在高中阶段符合素质特长计分办法所列条件,可计算为素质特长项,素质特长分最高分为20分。不同素质特长分可累计,同一素质特长分取最高项。凡是符合素质特长分条件的考生,其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请一律在现场确认(2019年4月19日)当天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素质特长计分办法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三好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省级 | 10分 | 限省教育厅颁发 |
地(市)级 | 5分 | 限市教育局颁发 | |
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一等奖 | 20分 | 限省教育厅组织 |
二等奖 | 15分 | ||
三等奖 | 10分 |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二级及以上 | 20分 | |
中学生体育运动会 | 国家级前8名 | 20分 | 限体育局、教育局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省级前6名 | 15分 | ||
地(市)级前3名 | 5分 | ||
地(市)级中等职业技能大赛 | 一等奖 | 10分 | 限地(市)级教育局组织 |
二等奖 | 5分 | ||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一等奖 | 20分 | 限省教育厅、文化厅等政府部分组织 |
二等奖 | 10分 | ||
资格证书 | 5分 | 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证书与报考专业相关;2.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中级以上证书 | |
获得PETS考试合格证者 | 三级及以上 | 10分 | |
二级 | 5分 | ||
全国社会艺术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美术 | 八级及以上 | 5分/项 | |
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摄影摄像比赛 | 一等奖 | 20分 | 限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等政府部门组织 |
二等奖 | 15分 | ||
三等奖 | 10分 |
五、测试组织
面试设置测试区和候考区。该专业考生准时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确定考生测试顺序。未进行测试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测试区设专人值守,除专家组成员、纪委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