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测试目的
综合测评本着对学生负责及对专业发展负责的态度,通过对考生的测试,以达到招收更适合空中乘务专业的学生。
(一)从业基本素质: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本专业相关岗位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形象和气质条件。
(二)表达能力:口齿清楚、语速适中、清晰、简洁、准确表达个人观点的能力。
(三)应变能力:面对意外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寻求合适的方法,使事件得以妥善解决的能力。
(四)团队合作:在团队中具有密切合作、配合默契、团结、协作的能力。
(五)创新能力:发现新问题、产生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和找出新办法的能力。
二、测试内容
(一)面试内容
1.专业和职业认知度:考核对本专业和职业的理解程度;
2.形象气质:考核外貌、形态、气质;
3.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考核中英语发音、听说能力及心理素质。
(二)素质特长项目(见素质特长计分办法)
三、测试形式、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形式:面试。
(二)测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周六),具体考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三)测试地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四、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80分,素质特长占20分。
(一)操作技能测试/面试评分标准
序号 | 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单项得分 | 单项总得分 |
1 | 专业和职业认知度 | 回答考官问题 | 15分 | 15分 |
2 | 形象气质 | 形体观察 | 15分 | 40分 |
服务礼仪 | 15分 | |||
团队合作意识 | 10分 | |||
3 | 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 | 回答考官问题 | 10分 | 25分 |
中/英文短文朗读 | 15分 |
(二)素质特长评分标准
考生凡在高中阶段符合素质特长计分办法所列条件,可计算为素质特长项,素质特长分最高分为20分。不同素质特长分可累计,同一素质特长分取最高项。凡是符合素质特长分条件的考生,其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请一律在现场确认(2019年4月19日)当天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素质特长计分办法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三好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省级 | 10分 | 限省教育厅颁发 |
地(市)级 | 5分 | 限市教育局颁发 | |
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一等奖 | 20分 | 限省教育厅组织 |
二等奖 | 15分 | ||
三等奖 | 10分 |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二级及以上 | 20分 | |
中学生体育运动会 | 国家级前8名 | 20分 | 限体育局、教育局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省级前6名 | 15分 | ||
地(市)级前3名 | 5分 | ||
地(市)级中等职业技能大赛 | 一等奖 | 10分 | 限地(市)级教育局组织 |
二等奖 | 5分 | ||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一等奖 | 20分 | 限省教育厅、文化厅等政府部分组织 |
二等奖 | 10分 | ||
资格证书 | 5分 | 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证书与报考专业相关;2.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中级以上证书 | |
获得PETS考试合格证者 | 三级及以上 | 10分 | |
二级 | 5分 | ||
全国社会艺术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美术 | 八级及以上 | 5分/项 | |
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摄影摄像比赛 | 一等奖 | 20分 | 限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等政府部门组织 |
二等奖 | 15分 | ||
三等奖 | 10分 |
五、测试组织
设立空中乘务专业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在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设置测试区和候考区。考生准时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确定测试顺序。未进行测试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以及测试区。候考区及测试区设专人值守,除专家组成员、纪委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出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