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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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5 09:34:26

根据《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为平稳有序组织好我校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各专业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实施方案;制定评分标准和测试规程;负责成立测试专家组并指导其工作;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问题等。

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若干个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6名,考评组抽签产生和测试实施过程有纪检部门人员现场监督,并实行全程录像。考评成员由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名、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产生,凡与当次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担任考评组成员。考评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测试题型的确定、测试题目的拟订;负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工作。

二、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的主要内容是:

1、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

2、语言表达能力。

3、人文与心理素质。

4、与所学专业相适应的学生学科性向、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

5、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要求。

根据相关项目的测试内容,由各专业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负责准备试题库。

三、测试形式

设置候考区和测试区,测试开始前,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需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以抽签的方式对考生进行分组和确定测试顺序。测试开始后,专家考评组对测试区考生逐一面试。未轮到测评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

四、评分标准与方式

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满分300分,原则上按照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60分,语言表达能力40分,人文与心理素质60分,与所学专业相适应的学生学科性向、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100分,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要求40分的评分标准掌握。

对考生的评分,考评组成员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规则对考生的答题情况独立评分。有效考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其中考评最高分、最低分不计入有效考评分(如最高和最低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分结果不解释。

考评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评分专家承诺书》的规定。

五、测试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一经发现考评组成员在考评过程中有违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评分专家承诺书》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场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考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提交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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