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9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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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7 09:18:24

一、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已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均可向我院提出录取申请。

二、免试手续办理

1.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在学院网站下载填写《山东省2019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并于4月14日—16日(每天8:00—20:00)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4月17日在我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2.申请免试的考生于4月18日前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免试申请表(须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及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三、免试考生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附:《山东省2019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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